甘肃网友向省长留言反映火车站交通拥堵等问题获回应
资讯
资讯 > 正文

甘肃网友向省长留言反映火车站交通拥堵等问题获回应

甘肃省省长报道集 | 给甘肃省省长留言

【网民留言】

兰州市火车站东路每天有1—3次大堵车,小堵车时常在发生,成为兰州市堵车事件频发区。形成堵车的主要原因:一、社会车辆的剧增;二、火车站广场公交枢纽公交车出入;三、火车站东路长途客运中心长途车出入;四、平凉路南口马路班车站随意停放和出入(长途站好像归汽车东站管理,长途班车停在马路边上拉客,严重影响平凉路南口信号灯前的交通秩序,此处停留的长途班车主要是发往西宁、大通、武威、民勤、靖远、平川、甘谷等方向的班车);五、排洪南路东出口至红山根路道路太窄(目前铁路隧道只能通过一辆小型车),由嘉峪关路、红星巷方向去红山根的车辆全部要经火车站东路、轮胎厂、收容站后铁路隧道向南行,增加火车站东路交通压力。

解决拥堵意见:一、火车站广场公交枢纽前设置信号灯,公交车出站受信号灯控制,解决公交车随意出站造成的交通混乱。如果采取这一措施,火车站东路堵车事件可降低50%左右。二、建议设立的公交枢纽信号灯和目前已有的天水路南端信号灯、平凉路南端信号灯采取“同步”,即三个信号灯的红灯同时亮或同时灭,提高此200米范围内(即东起公交枢纽、西至平凉路南口之间)车辆通行能力。三、撤销平凉路南端的马路汽车站,长途班车并入汽车东站或客运中心。四、关闭客运中心西大门(即目前的出口),进出客运中心的客车全部由东大门进出,进出车辆受信号灯控制。五、打通排洪南路向东过铁路隧道至红山根路(现在正修的南山路),让大型过境车辆从红星巷南口向东经焦家湾粮库门前走洪山路,减轻火车站东路向红山根方向交通压力。六、取消天平路市场,退市还路,使定西南路交叉天水路西行去和政路、火车站西路方向的车辆经由天平路通行,减轻天水路南口和平凉路南口之间(即华联宾馆前)的交通压力。

建言人:兰州市民:洋芋蛋(wangdy-0933@163.com)

答复意见:

人民网:

2010年12月20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兰州市火车站交通拥堵有关问题。兰州市政府领导责成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就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采取得力措施,立即进行整治。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火车站公交枢纽站前设置交通信号灯的问题。兰州市交警支队已着手研究制定信号灯设置方案,待确认可行后及时组织实施。届时,兰州市政府将对周边三处信号灯实施协调联动,实现放行方式最优化,最大限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二、关于平凉路南口长途客运车路边停靠影响交通秩序的问题。兰州市政府已责成东岗交警大队开展集中整治,全天候对火车站周边道路进行巡逻管控,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深入客运场站进行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管理,坚决杜绝长途客运车出站不走、路边停靠、等候和招揽乘客影响交通秩序和道路畅通的现象。

三、关于关闭客运中心西大门的问题。由于每天从兰州客运中心始发的长途客运车辆近500台,且每天有大量的出租车和社会车辆出入客运中心接送乘客和货物,目前从东大门进西大门出并实行右进右出、禁止左转弯的交通组织方式是比较合理和切合实际的。如果关闭西大门,所有机动车一律从东大门出入,势必造成东大门通行不畅,影响东大门前交叉路口通行效率,甚至造成该路口及周边道路严重交通拥堵。

四、关于打通排洪南路和取消天平路市场的问题。兰州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调研,如果可行将尽快组织实施。

为从根本上解决火车站周边的交通问题,下一步,兰州市政府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兰州客运中心及周边的几个长途客运场站一律重新规划选址,逐步迁离火车站及中心城区,彻底解决长途客运车出入城区影响交通的问题。二是在平凉路南口、天水路南口、火车站公交枢纽站前逐步规划建设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并配套加装人行隔离护栏,实现人车分离,解决人车交织、相互影响的问题,既确保行人安全过街,又提高车辆通行能力。三是协调铁路部门配合,在火车站广场确定专门的出租车停车区,准许出租车免费出入接送乘客和停车候客,解决出租车在火车站周边道路上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的问题。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3月2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甘肃政府首脑刘省长:您好!我是庆阳市正宁县永和镇安兴村一组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我现将我们村子关于修路的问题反央给您,希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您的宝贵工作时间于一关注,我代表我们村全体村民向您于以崇高的致意!我们村是永和镇下辖的普通村落,前几年我们县进行了进村油路建设,建设资金由村民和政府共同出资,乡亲们都喜若狂,这下下雨天再也不愁农产品运不走了,大家觉得不要落村整体建设的后腿,于是东借西凑终于于09年初交齐了修路款,可是到现在为止其它村路都修好一两年了,我们村的路遇见下雨天已然是水和泥,乡亲们望路望眼欲穿,修路之日遥遥无期!现在乡亲们担心以下几点:1、我们镇的萍果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像我们村也是优质萍果生产基地,错就是没有修好路,有好萍果在这样坑坑洼洼的路上运不但会损伤萍果,而且遇见雨天根本没有客商前来收购,大家都知道了市场瞬息万变,其它村都买完了,我们只好以底价买出,降低了我们收入,影响了我们经营萍果树的热情。2、我担心的是随着建设成本的上涨,越往后我们所交的修路款等于在贬值,到时候再修路与以前的差价谁买单,是政府还是收入微薄的我们!我想这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3、上面政府所投资的修路款与村民的集资哪儿去了?是基层政府拆东墙补西墙挪做它用,还是…?这些都是我们的猜想,我们没有得到答案只好这样猜测,猜测也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想要的是路。4、即使是村民把修路钱投资在庄嫁地里两年也应该有所回报吧!着实伤害了父老乡亲的感情,这难道是他们纯朴老实的错?他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好抓住政府留言这根稻草,能抓紧抓不紧还不一定,我们把希望寄托于您刘省长!我在这儿叩谢啦!

答复意见:

人民网:

2010年12月31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正宁县永和镇安兴村集资修路的问题。

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正宁县政府处理。正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主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交通局等部门及永和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调查小组,深入永和镇和安兴村,采取现场查看、走访干部群众的方式,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调查,正宁县从2007年开始实施通村油路工程以来,乡村道路建设资金全部由国家投资和县财政配套解决,不存在群众集资修路的问题。永和镇安兴村筹资修建排水设施属部分群众自发行为。由于村主干道部分路段排水不畅,2009年3月,部分群众决定自发筹资整修排水渠道并加盖混凝土盖板,当时每人集资30元。因资金未能筹齐,排水设施未建,筹资资金已于2010年11月退还给群众。2011年,县政府已将安兴村通村道路列入通村油路项目,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动工建设,竣工后投入运营。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11年3月28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我是庆阳环县锦江小区的住户,今年供暖以来,我们小区的暖气不热,我家窗户上结了3厘米厚的冰,有的住户墙面都结冰了,我们小区曾三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但上面是置若罔闻,没人理会,现在房子温度还不到十度,真的令人寒心,三千多块钱的取暖费难道就白交了吗?希望领导看到留言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先代表我们小区几百户居民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2011年1月6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庆阳市环县锦江小区供暖不达标的问题。  经调查,现就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供热体制问题而出现的种种矛盾,环县政府正在积极衔接争取项目,计划实施县城北区集中供热工程,目前该项目已由省发改委批准立项,正在加紧进行初步设计,争取早日建成实施集中供热后,将彻底解决该区供暖问题。

庆阳市环县人民政府

2011年3月2日

 

尊敬的刘伟平省长:您好!

本公司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大砂沟(八里湾北出口)林地约35亩,树木15000株,房屋200平方米,被西北化工集团公司,于2006年8月毁林、挖山、拆房后并侵占。本公司与其多次交涉,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正在双方协商中,兰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8月3日,向西北化工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兰州用(2007)第C07400号)使其违法行为得以合法。

我公司林地为2000年兰州城关区政府划归,2003年又换发全国统一(林权证)(农林字(2003)第03035号)谁合法,谁不合法一目了然。因此依照(物权法)。请求市政府依法更正因种种原因,确权给西北化工集团的土地,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以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否则,将求助全国各大网络及新闻媒体。

2010年10月16号

答复意见:

人民网:

2011年1月6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兰州大砂沟一快35亩林地被西北化工集团强占,兰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尊重事实为其核发土地确权证的问题,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省国土资源厅处理。现就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对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网友所反映的“西北化工集团公司于2006年8月毁林、挖山、拆房后并侵占”一事,经查,该宗地周边林地,一部分是2006年城关区农林局确权给永新集团,一部分是兰州西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欧公司)2002年7月承包的林地。2006年12月29日,兰州市城关区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向城关区农林局上报了《关于建议收回兰州西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林地的函》,2007年7月26日,城关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城政纪发[2007]23号)研究决定:鉴于西欧公司自2002年7月承包大砂沟东沟139亩林地以来,未按承包合同和《兰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履行造林绿化和管护义务,经多次督促公司承包法人按承包要求履行管护责任,均未得到落实,绿化承包地一直由城关区两山指挥部代为管护,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在申请办理“永新工业园区”周边林地林权过程中,由于其中139亩林地的承包人(西欧公司)要求对其补偿过高,致使该林地的《林权证》办理一直拖延;西欧公司于2007年5月29日以“毁林万株,非法侵占”为名将西北永新集团起诉到城关区人民法院,同时在《兰州晚报》上刊登“为建厂房,西北永新毁林万株”的不实报导,对西北永新集团公司名誉及园区正常建设进程产生了负面影响。根据《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及《兰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因西欧公司不能履行承包合同,且在多次督促无效的情况下,已丧失继续承包该林地的资格。城关区农林局向西欧公司发出通知,依法收回西欧公司承包林地及林权,不得另行转包。

综上所述,网友所反映情况属于征地补偿,不存在“毁林、挖山、拆房后并侵占”等问题。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2011年3月28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

秦安县陇上江南小区建成三年多了,我们从2009年入住,到现在小区已经入住了200多户人。但是这个小区存在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我们也曾经向政府反映过几次小区的问题,可是都没能给我们解决。我们住户都是弱势群体,辛苦半辈子,借一屁股外债好不容易买套房子,可是等住进去才发现我们都成了任由开发商宰割的“肉牛”了。我想把我们小区的问题列举出来,如果您能在百忙之中看到,恳请您能帮我们这些可怜的住户解决一下我们的困难吧!多次反应没有人管。

1. 小区连续两年不供暖气,可暖气碰头费早就一分不少的收去了,连续两年都没有暖气了,房子里冷的像冰窖,小区里住着好多老人和孩子,冬天实在是难熬,有些人不得不让自己的房子空着,到外面租房子过冬。

2. 由于没有暖气,开发商害怕把他们的水管冻坏,把水管都关了,不给供水,每天我们住户只能每天到门房提水。我们每天都要冒着严寒上下几层楼提水,感觉像是回到解放前一样。

3. 有线电视、电话、宽带都不给提供,而我们自己去电信局要求开通宽带,结果人家电信局解释说景园的开发商要电信局先交20万元才允许装宽带的光纤进小区,所以电信局不给我们连宽带。

4. 电费、水费、电梯费高收费、乱收费,其他小区的电费都是0.51元每度,可是在我们小区就是0.56元每度;水费其他地方是2.1元,可我们小区就是2.6元;高层上的电梯费每个月每平方收0.3元,可是另外又要收电梯保养费11元每个月,可电梯既没有备用电源,里面手机也没有一点信号,只能保佑坐电梯的时候别碰上停电什么的意外;还有什么公摊的电费、水费什么的,一个个的收钱的项目,都是由他们开发商想收多少收多少,如果不交的话就不给你电卡上面充钱,你不交钱就没有电用。

5. 小区内自行车、摩托车丢失以后小区物业不负责任,我们小区发生了好多次自行车丢失的事情,可是小区的物业从来不管,既然我们已经把物业管理费交了,那么物业就应该有责任管理好我们的自行车,否则要物业有什么用。

6. 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手续迟迟不办,我们住户在领钥匙的时候,开发商跟我们要暖气碰头费、契税钱……的时候所有的钱一分都不能少,一天都不能迟,可是钱到他们腰包里放了一两年了,手续就是不办,我们催了他们好几次他们都没人管。我不知道他们是把我们这些钱存到银行吃利息呢,还是他们的房子本身有问题,手续就办不下来。

其实还有很多很多类似上面的问题在我们小区存在,我不一一列举了,我真的希望领导们能协调一下物价局、电信局、房管局……帮我们把这些问题解决了。我代表我们小区的居民表示不胜感激。

答复意见:

2011年1月22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秦安陇上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混乱的问题,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省建设厅处理。现就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此事进行了专项督办,天水市建设局、秦安县建设局立即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2月9日,秦安县建设局抽调市政、房产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深入陇上江南住宅小区,与甘肃景园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及部分住户进行了座谈调查,并就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

供暖问题:按照规划秦安县城区应建设3个集中供热站,可解决全县城区的集中供暖问题,目前已建成2个集中供热站,其中城北供热站负责成纪大道北侧区域的供暖,天水梓裕供热公司负责城中区域住户的供暖,城南供热站还没有建成。由于陇上江南住宅小区位于秦安县城南侧,无法集中供暖。针对这种情况,在2010年供暖初期,县建设部门经和甘肃景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由甘肃景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给已入住户给予供暖补贴,供暖问题由住户自行解决。其中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入住户每户补贴500元,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入住户每户补贴400元,已补贴131户,计58700元,其中400元68户、500元63户。该小区的供暖在城南供热站建成后将彻底解决。

供水问题:陇上江南住宅小区由于没有集中供暖,部分住户的自来水水表、水管被冻裂,因而不能正常供水。为了保证小区居民正常生活,景园开发公司在住宅小区保卫室设立了供水点,供小区居民使用。

有线电视、电话、宽带问题 :目前,小区内电话、宽带已接通、景园开发公司与县广播电视局正在积极联系,近期内有望接通有线电视。

电费、水费、电梯费等高收费、乱收费的问题:经调查,秦安县城区的居民生活饮用水收费标准为每吨2.05元,景园公司对陇上江南住户按每吨2.55元收取,其中每吨多收的0.5元用于喷泉、绿化、卫生用水及损耗等费用;城区居民电费收费标准为每度0.51元,景园公司按每度0.56元从居民家中收取,每度多收0.05元,用于损耗等费用及公用设施照明;由于陇上江南住宅小区既有多层,也有高层,高层的楼房配有电梯,电梯备有100千瓦的备用电源,因而可保证住户安全使用;电梯电费每月按住宅面积0.3元/平方米收取,电梯保养费、检测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住户分担。

小区内车辆丢失、物业不负责任的问题:经调查,陇上江南小区内确实有丢失自行车的现象,由于景园公司在小区内修建了集中停放车站,但并没有收取车辆管理费,车辆没有配专人管护,因而自行车管理比较困难。目前已责成景园公司加强小区安全管理,以确保不再有类似现象的发生。

房产证手续问题:陇上江南住宅小区从2008年开始分期建设,2009年基本建成,目前,房屋还在销售中,在售房时,景园公司与住户签订了售房协议,所有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给住户办理。目前,景园公司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待竣工验收备案结束后马上办理。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3月2日

【网民留言】

刘市长您好!我是榆中县城关镇南坡湾村村民,我村村委会负责人未经上级任何单位审批,非法滥用集体土地约30亩。私设公墓区,以每棺7000-170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费用。并且收取的费用下落不明。情况属实,希望刘市长依法详查。

答复意见:

2011年1月22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榆中县城关镇南坡湾村村委会负责人在集体土地私设公墓区的问题,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省国土资源厅处理。现就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省国土资源厅立即组织力量对网络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查,南坡湾村村委会在未经县民政、国土等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本村集体土地设立为公墓区。省国土资源厅已责成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及榆中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进行查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榆中县国土资源局已向榆中县城关镇南坡湾村村委会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土地违法行为,对已安葬的16棺墓地保持原状,其余土地恢复耕地原貌。

2、责令榆中县城关镇南坡湾村村委会立即停止出售墓地行为,对已预售的墓地,限期向当事人退还相关费用,逾期拒不退还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责令榆中县城关镇南坡湾村村委会就此事作出深刻检查,杜绝此类土地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4、责成兰州市国土资源局跟踪督促办理该违法事件的后续处理工作。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2011年3月28日

 

省长你好

我们会宁在2009年统一拍卖了13所乡里的粮管所,费用全交齐了,可是土地变更手续一直没办,土地局一直不办手续,说会宁粮食局托欠什么钱没交,所以一直不办,现在那些地有的成为奶牛场,都派上用场了,可这些官爷们到现在也不办,我们该怎么办,看见他们一个个在两会上侃侃而谈,真叫人恶心,,说什么为民办什么实事,烦请你新当选的省长大人在百忙中帮帮我们吧,

答复意见:

2011年1月23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会宁粮食局土地变更手续何时能办的问题。经省国土资源厅调查,现就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省国土资源厅立即下发了《甘肃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函》(甘国土资执函〔2011〕第6号),责令白银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调查核实并限期上报办理结果。经白银市国土资源局核查,会宁县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资产处置支持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甘国土资发〔2008〕175号)、《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并挂牌出让会宁县18家粮管所土地使用权的批复》(会政土出字〔2008〕13号)等文件,将会宁县粮食局18家粮管所中13家粮管所的土地使用权分解为16宗土地进行了处置,邓尚林等16人分别取得1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杨崖集乡的岳永龙等14人都已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汉岔乡的马德敏因地籍调查表签字不齐全,暂时未能领证;翟所乡的李永胜因提供手机号码有误,未能联系上本人。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表示尽快够联系李永胜本人,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2011年3月28日

【网民留言】

今冬西固热电厂,以各种理由降低供热温度,现在初一了,天终于开始热了,但是不达标的供热是否就这么算了,取暖费是否应退赔?

答复意见:

2011年2月3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了西固热电厂供暖不达标是否应退还取暖费的问题。经省建设厅调查,现就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基本情况:西固热电厂蒸汽供热面积260万平方米,39000余户居民,供热范围为中石油、中石化厂区、电厂自供热居民小区。西固热电厂建成后,一直为该区域提供热源。自2010年12月12日以来,兰州市供热办多次接到住户反映西固石化城暖气不热、温度不达标。针对问题兰州市供热办及时与西固热电厂联系,要求保障供热,确保供热质量。本供暖期间,电厂已经发生故障17次,造成供暖温度低。今年1月30日,西固热电厂2号锅炉受热面因泄漏而停运,2月1日开始恢复正常供热。

关于供暖不达标是否应退还取暖费问题:此问题兰州市有明确的规定,应按照《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今后,省建设厅将继续加强对城市供热的监管,督促各市州切实做好供热工作。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3月2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您好!去年兰州市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1.45上调至1.7,同时取消了每立方0.3元的政府补贴,这样下来今年我们采暖用燃气价格上调幅度达到了47.8%。这样大的涨价对于我们这些老百姓来说无法承受。希望省长能关注这些民生问题。

此问题虽有人做了现答复,如下:1、此次涨价原因是燃气上游价格上调所致;2、燃气价格上涨已经省发改委批准,各有关部门须遵照执行。这种回答是不顾及百姓的回答,涨价合理但不应取消补贴。

希望政府能关注此问题

答复意见:

2011年2月6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兰州民用天然气价格涨幅过大居民难承受的问题。经兰州市政府调查,现就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天然气是清洁能源,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为促进天然气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和节约使用,保证天然气对兰州市的正常供应,对兰州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是必要的。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兰州市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0〕1808号)文件规定,兰州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从原每立方米1.4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70元,同时对兰州市居民用气范围予以明确,即居民用气范围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居民壁挂炉采暖用气。此外,兰州市政府对居民壁挂炉采暖用气没有给予补贴,也不存在取消补贴的问题。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3月28日

【网民留言】

刘省长:你好,

我已经是第二次向你反映这个问题,不知道你是否能见到这封相当于群众来信:

嘉峪关市广汇小区50多栋楼房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我朋友曾经问我住哪?我说广汇小区,我朋友笑着说,你还敢住那,我一听忙打听,他告诉我,广汇小区50多栋楼只有四栋楼基本合格,其余的楼你自己想去吧,后来我一打听,他们盖楼不用水泥,石子用的挖地基的鹅卵石,他们的基本合格从严格意义上就是不合格,只能凑合合格,并且开发商中也有人同样告诉我同样的答案,我不想说什么,我只想说,我们老百姓只想要一套合格的房屋,我们用干干净净的钱,买来的却是一套危楼,嘉峪关在地震带上,并且房产商还振振有辞,出了事,自然有人管,死了人,也不怕,我的房屋拥有所有的合法手续,这就是甘肃广汇房地产公司建设部的马部长说的话,我托朋友看了房屋,他只说,房屋建筑主体质量,无法维修,并且没有维修价值,我找嘉峪关建设局投诉,他们来人看了之后,只是说砂浆比不合格,当听我说我找了**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的人看过之后,说了一句无法维修,他们写的原因是:砂浆不达标,让我和房地产商协商,协商时,我只要求换一套合格的房屋,房地产商说无法解决,并且拒绝和我协商。我在万般无奈下给你写了这封信,必定这是50多栋楼,上千居民的生命安全,希望你能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2011年2月21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嘉峪关市广汇小区楼房存在质量问题的问题,现就答复如下:

省建设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处理。省安质局与嘉峪关市建设局,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嘉峪关市建设局及时安排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查、入户走访、查阅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分析与该小区有关的以往投诉情况等多种方式,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嘉峪关市广汇花园小区由甘肃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于2001年5月立项,同年8月开工, 2010年底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工程建设各项报建手续齐全,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小区物业由嘉峪关市诚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二、对广汇小区50多栋楼房质量不合格问题的调查情况

嘉峪关市质监站组织专人查阅了广汇花园小区47栋楼房的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并重点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控制资料进行了核查,核查表明:

1、工程施工所用钢材、水泥、砂、石、砖等主要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进场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工程建设所需质量保证资料齐全,表明工程施工所用材料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存在使用不合格材料的问题。

2、工程施工实施了工程监理,工程主要结构试块、试件均在现场监理的见证下进行了取样检测,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工程施工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各分部、分项及检验批的验收程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资料齐全,各方的确认签字完整有效。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验收,均按照验收规范的规定,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共同参加进行了验收,验收意见为“符合要求,同意验收”。

4、工程总体完工后,建设单位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组织各参建单位及规划、消防等职能部门进行了工程总体验收,验收意见为“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验收”。

综上,该小区楼房不存在 “盖楼不用水泥,石子用的是挖地基的鹅卵石”、“广汇小区五十多栋楼房质量不合格”的情况。

2011年2月26日至28日,在建设单位和物业单位的配合下,嘉峪关市质监站对广汇小区47栋楼的部分住户再次进行了入户调查回访。在回访中,未发现工程存在涉及主体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对影响住户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问题,已通知责任单位限期进行处理。

2011年2月27日上午,嘉峪关市质监站对反映问题的网友住房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住户已对房屋进行了全面装修,经对房屋顶棚、墙面、地面等进行检查,未发现有结构质量问题。由于该住户反映的质量问题无法从外观进行判别,加上住户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且不同意由嘉峪关市质监站组织质量鉴定。经协调,住户要求由他本人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3月28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我是渭源县的一名普通职工,我家的暖气费于2010年12月15日前按渭源县供热中心的要求已交清,但是600元的取暖补贴至今没有拔付。请刘省长派人查一查,督促县财政补发。谢谢!2011年2月24日

答复意见:

2011年2月24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渭源县对城镇职工取暖补贴发放不到位的问题,经渭源县城建局调查,由于用热户取暖费拖欠较严重,造成资金缺乏,无法正常运行。为了加大取暖费收缴力度,除政府督促各单位职工按时缴纳取暖费外,县财政局已将取暖补贴拨至各单位账户。

今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加强城市供热采暖的监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3月28日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