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河南答题卡疑被掉包”仍要分三点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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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河南答题卡疑被掉包”仍要分三点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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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晚间,河南纪委监委就“考生答题卡疑遭掉包”事件发布通报:

针对实名举报和网络反映的问题,专案调查组全面调阅审核了4名考生的答题卡运转视频监控资料,认真查阅和比对了4名考生的试卷原件、答题卡原件和扫描件,对有关举报人、被举报人、考务人员和当事人进行谈话、询问,委托权威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考生笔迹进行检验鉴定,通过逐项核查,全面收集证据,查明了事实。

1、经查看监控视频和调查核实,4名考生所在考场考试组织管理严谨规范,考务人员认真履职;4名考生各科高考场次的试卷和答题卡在启封、发放、回收、押运、入箱、封箱、出库、扫描、识别等关键环节均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不存在人为调包试卷和答题卡现象。

2、经严格审批,4名考生或家长先后查看了本人高考各科答题卡原件。其中,息县考生李某某及家长承认答题卡是考生本人笔迹,确认答题卡没有被调包,并自愿放弃笔迹鉴定。其他3名考生或家长要求进行笔迹鉴定,专案调查组委托权威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笔迹鉴定。

3、依据笔迹鉴定结论,查看考场监控视频,对监考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确认永城市考生余某各科答题卡为本人书写,余某高考答题卡上条形码及个人信息涂改系本人所为,不存在他人模仿笔迹作答和调包现象。

4、经查看考场监控视频,依据笔迹鉴定结论,确认郑州市考生苏某、洛阳市考生杨某某高考各科答题卡均为本人书写,不存在他人模仿笔迹作答和调包现象。

5、经调查核实,没有发现省招办干部朱某某、于某存在举报反映的滥用职权、组织高考作弊等违规违法问题。

河南答题卡掉包事件的结果,官方已经正式公布,不存在内部人舞弊行为,几位考生此前的指控不实。对此,国内知名律师张新年告诉凤凰网,就他个人从一个律师的角度来看此结果,还是要区分来看:

其一、不排除有关单位为逃避责任和维护自身的公信力,对该息县考生进行威逼或许以承诺诱使其作出如此表态或强令鉴定机构作出如此鉴定的可能;

其二、如果考生明知自己发挥失常却作出虚假陈述,其家长亦不分青红皂白进而恣意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显然应受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三、如果确因考生估分失误,家长产生合理误判,并无主观之故意,则不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他也强调,“在此要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网民朋友们,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应谨言慎行,如果草率在网络上发布和传播失实言论,扰乱公共秩序,挑战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面临治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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