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压力”让县委书记“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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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压力”让县委书记“睡不着觉”

近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刊发了《走近县委书记》大型报道,通过零距离接触,从不同层面对县委书记心路历程进行了深度剖析。其中“压力大”成为县委书记们的共同语言,时刻处在一种上紧发条的状态,感叹“以前当县长的时候是没时间睡觉;现在当了县委书记是睡不着觉”。

众所周知,我国有2000多个县,县委书记作为县级领导班子的“班长”,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群体,既要抓大政方针,又要管“芝麻绿豆”,肩上的担子重,责任大,整天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之所以造成县委书记们“睡不着觉”,主要来自于这样三个方面的压力。

一是科学发展的压力。发展是第一要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一轮发展热潮中,加快发展县域经济,重点解决“三农”问题,已经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作为一名县委书记,首要责任就在于始终坚持发展这个党的第一要务,必须不断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工作的能力。如果不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信念,不把心思、精力和智慧持续投入到工作中去是不行的;悲观等待、无所作为、不想做事更是不对的;在任多年,山河不改,面貌依旧,更是愧对百姓的。县委书记要实现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和会议上,而是要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这就决定了县委书记要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做“思进型”的干部,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做“不思上进”、“懒惰型”的干部。

二是维护稳定的压力。稳定是第一责任。一个县就是一个小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课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保障。在社会多元化和多种矛盾高发期,县委书记能否运用智慧有效处理各种矛盾,已成为工作成败的关键。危机处理能力的强弱,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执政能力的高低。作为一县第一责任人,县委书记站在矛盾最前沿,自当义不容辞。可以说,会不会采取正确合理的方式,使问题不至扩大并得到有效控制,最终顺利化解,对置身前沿的县委书记的考验。这就要求县委书记必须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谨慎用权的压力。廉洁是第一素质。地方干部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环节主要集中在用人、用钱、用地上,而从根本上来看是用权的问题。从总体上说,绝大多数县委书记在用权方面,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组织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办事。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的背景下,在个别地区和局部环节上,县委书记用权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些县委书记把自己等同于封建时代的“县太爷”,权力过于集中,加上缺乏有效监督,从而引发许多腐败问题。用制度加强对县委书记等领导干部的监督与制约十分关键。正因如此,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县委书记在用人上的权力范围、规则和程序、应负的责任等,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使之既有利于工作,又受到有效约束。从表层来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约束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委书记的权力。但从长远看,规范用权对用人管人的县委书记是很有必要的。作为县委“一把手”,要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讲党性、顾大局、谋长远,树立“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在政策法律的范围内按照科学程序管权、管事、管人,以自身的率先示范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吏治环境。

“郡县治,天下安”。县一级在我们党和国家组织结构中处于关键地位,县委书记作为党在当地执政团队的带头人、党在当地各级组织的领导人和党的形象在当地人民中的具体代表人,要树尽职尽责、忠诚于党的形象,开拓进取、克难攻坚的形象,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形象,执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形象,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本文选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点击查看原帖】

(责任编辑:汪东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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