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伙同被拆迁人骗取拆迁款88万;延庆镇原副镇长张书军被公诉
本报讯 (记者陈博)政府征地拆迁中,延庆县市政管委工作人员耿某为骗取拆迁款,向两名村官行贿28万元(本报10月14日报道)。近日检方查出耿某在此案中还涉嫌伙同延庆镇原副镇长张书军骗取拆迁款88万元私分。近日,张书军因涉嫌贪污罪被提起公诉。
政府人员买饭馆为骗补偿
1998年,延庆镇米家堡村将村里一大片地出租给甄某。甄某在此经营养猪场和饭馆,后来养猪场和饭馆分别转租给了耿某的父亲和张某。
耿某曾开办公司,后成为延庆县市政管委工作人员。据耿某供述,2009年七八月间,他从单位同事那里听说,米家堡村附近要绿化拆迁,他找到张某以40万元买下饭馆。然后在饭馆的空地上盖了六七间房,约200平方米,花了约十七八万元,“(买饭馆的事)我既没跟村里说,也没实际经营,就是为得补偿款。”耿某说。
行贿俩村官获全部拆迁
2009年9月间,延庆县市政管委如期组织拆迁,米家堡村段由延庆镇具体实施。当时的村委会主任王某供述,考虑到这块地上还有一些房子是村里盖的,且耿某买饭馆时并未通知村里,他和村党支部书记杨某对耿某和延庆镇拆迁负责人明确表态,不同意将饭馆全部拆除。耿某后来找到他和杨某称给他们每人14万元,再补偿村里10万元。他俩听说耿某找了镇里负责人,便同意全拆。
2009年9月底,耿某拿到饭馆拆迁补偿共368万元。除购买和装修饭馆的费用及打点关系,耿某供述“挣”了240余万元。
检方调查牵出副镇长
两名村官受贿的事被检方查获,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诉。而调查此案时检方发现延庆镇副镇长张书军也牵涉此案。
据检方指控,2009年国庆节前,张书军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拆迁人耿某,采取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虚构建筑面积等手段,两次共骗取延庆镇拆迁补偿款共计88万元,归个人所有。张书军实际分得赃款50万元,耿某实际分得赃款38万元。检方认为,应以贪污罪追究张书军刑责,耿某伙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也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延庆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