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子非法吸储7.4亿 拾荒者也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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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女子非法吸储7.4亿 拾荒者也被骗

鄂尔多斯市侦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大案,“富姐”石小红等5人被起诉

由于资金链断裂,4亿元财富瞬间蒸发,被骗的大都是妇女、老人、学生,甚至还有拾荒者……中秋节前夕,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侦结一起涉及金额高达7.4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地有名的“富姐”石小红等5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为求“暴富”卖房借钱托关系“放贷”

42岁的石小红曾是一名纺织女工,案发时为鄂尔多斯市凯信至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警方透露,从2006年底起的三年里,她以2.5%至4.5%不等的月利率,累计吸收民间资金7.4亿多元,案发后能够追回的仅为3.41亿元。突然蒸发的4亿元财富中,多数是妇女、老人“压箱底”的钱。

是什么让当地群众把多年积蓄砸给一个纺织女工?于女士与石小红是中学同学,2008年初她首次借给石小红10万元,月利率3%。高利息刺激了于女士牟利的冲动,随后她不断以低息向亲朋借钱,贷给石小红吃利差。直至案发,于女士已向石小红放贷619万元。

“在东胜区的民间放贷市场,妇女可谓‘一手遮天’。”鄂尔多斯市交通局原副局长肖亦浓说:“这些妇女,包里揣个计算器或本子,二指宽的一张欠条,就敢把家底儿兜给人家。”调查显示,石小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债权人84%是女人,其他账单虽然登记的是男人和孩子,实际操控者也大都是家里的女主人。

50岁的贾女士,看别人放贷挣钱快,也想出了贷款放贷的主意:2008年1月,她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买车按揭贷款10万元,以3%的月利率贷给石小红。随后,6位亲友在她的示范下,把185万元投了进去,案发后她家骤然陷入困境。

石小红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有一些当地居民认为“她绝对能出来”。为了“借钱”给石小红,有人甚至要托关系。石小红案发后,到当地警方报案的受骗群众已有330人,其中个人放贷额最多的为6700万元,放贷者中竟然还有一位拾荒老人,金额为1万元。

揭开金字塔式“上线与下线”财富网

石小红构筑的“财富网络”呈金字塔式结构,就像传销组织,有明晰的“上线与下线”链条。曹丽琴借给石小红6700万元,她是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最大掮客。她的“下线”有220多人,她的婆婆、亲友、邻居、同事又在她的线上发展了“下线”。

依靠借款吃利差,曹丽琴由下岗女工摇身变成“富婆”。案发后,曹丽琴由于无法向“下线”兑付本息,众多“下线”开始集体上

访,一度成为当地的不稳定因素。今年8月,曹丽琴与前夫王勇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石小红用“借”来的巨额资金做了什么?石小红起初只是经营出租车、货车等小项目。随着老百姓的钱“滚滚而来”,她投资的手笔越来越大。2006年,她投资约300万元在东胜区购买了70亩土地,倒手获利700余万元。除了买地,石小红大肆炒房。近三年来,她相继在北京、呼和浩特等地购置了43处房产。在北京朝阳区、海淀区等地购买9套高档房产,面积从146平方米至299平方米不等。石小红仅房产、股权和奔驰等车辆的投资多达1.43亿元。石小红的大量房产、股权和豪车投资,因为规模过大,还未产生有效收益,就被过高的利息和债务压力挤垮,使她不得不拿所借的本金垫付。

她盲目外借或投资的大量资金也难以收回。石小红曾向东胜区王某投资2600万元,至今还有1100万元本金未收回。她还借给呼和浩特市居民徐某800万元,仅追回200万元……近三年来,石小红频繁与他人相互拆借资金,案发时呆坏账已达9481万元。从2007年至案发时,石小红向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过4亿元。有关账单显示,在非法吸金的高峰期,她一天竟支付利息200多万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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