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贝公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我丈夫死了,像狗一样没人管。”1999年8月22日,她丈夫王文安被人打死,该案至今未破。本报记者 刘万永摄
一波三折的“警察枪击无辜青年案”
本报记者 刘万永
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却由于案外因素的影响变得离奇曲折。
2000年7月24日,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后更名为大田镇)派出所民警文瑞强开枪击伤新宁坡村民邢亚盖。近6年后,开枪民警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此后,与此案有关的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等3名警察也被判刑。
200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原审判决确有错误”,指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李国和案。
被警察击伤的邢亚盖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开枪警察则认为邢亚盖是“8-22”案在逃犯罪嫌疑人,自己在追逃时将其击伤。
1999年8月22日,在大田乡零公里处,新宁坡村多名村民将保丁村村民符亚红打伤,将其哥哥王文安(出生后被送给同村王家)打死。
邢亚盖是不是“无辜青年”,破获“8-22”案便可水落石出。然而,由于某些原因,这起1999年发生的案件,虽经公安部两次挂牌督办,至今未破。
邢亚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2000年7月24日下午5点多,我骑摩托车到大田乡零公里处买菜,看到税务所的人在设卡收税。此时,文瑞强让我靠边停车,我知道他在配合收税,但害怕被罚款,没敢停车,随后就被文瑞强一枪打中背部,一枪打中腰部。
文瑞强否认击伤邢亚盖时自己是在协助收税。他强调,自己是按照所长章生贵的要求抓捕自己管区发生的“99-8-22”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而邢亚盖是自己在打人现场看到的犯罪嫌疑人。
文瑞强说,符亚红曾两次遭到新宁坡村村民的殴打。第一次打架时有群众报案,我赶到现场看到很多新宁坡村村民,有的拿刀,有的拿木棍,也看到符亚红嘴角流血。邢亚盖拿着木棍大喊“打死!打死!”,冲来冲去,还险些打到我,虽然当时不知道他的名字,但对他印象特别深。
文瑞强说,中午1时左右,新宁坡的这些村民又跑到另一条路上,我们拦不住,打110请求市公安局援助。我亲眼看到邢亚盖拿着木棍,喊着“打死!打死!”往北走。不久,有人报案称北边打死人了。在离此处不远的地方,王文安被打死了。
文瑞强称,“8-22”命案发生后,同年10月7日,新宁坡村村民又将马龙村村民吴亚成打死。追逃工作第二年仍在进行。公安局开会布置追逃任务落实到派出所后,所长章生贵在周一(2000年7月24日)例会上要求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当天下午,自己去卡点执行任务。
邢亚盖向记者否认参与了“8-22”案件,称当时岳母病重,自己在家照顾病人,晚上睡在工地。证明人是其岳父。
2000年7月26日,公安局局长李国和请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同时要求公安局纪委书记陈文吉等调查枪击案。当天中午,公安局刑警队队长杨泽波等到医院对邢亚盖进行审查。
同年8月2日,东方市公安局作出《调查报告》,认定邢亚盖是“8·22”案在逃人员,文瑞强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并无不当。
2006年4月10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出具证明说,检察院未向公安机关发出文瑞强涉枪案《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理由通知书》或《立案通知书》。
“8-22”和“10-7”案件发生后,东方市公安局抓捕了新宁坡村几名犯罪嫌疑人。
1999年10月22日,在接受东方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讯问时,新宁坡村村民邢刚承认自己参与了“8·22”案件,并看到邢亚盖打了保丁村人(指符亚红)几巴掌。
同年12月15日,东方市公安局刑警队讯问了参与“8-22”案的新宁坡村村民吉怕月。笔录显示,吉怕月看见邢亚盖、吉亚良等人“围打两个保丁村人,我们见状也追了上去,动手打。当时很多人都打,打后我看见他们好像死了,我们所有人就一起回村了”。
2000年4月14日,东方市公安局呈请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批捕新宁坡村涉案人员。检方批捕了吉亚平、邢诗华等5人。
2000年8月28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对邢刚进行了讯问。笔录显示,邢刚再次承认自己参与了“8-22”案,且指证邢亚盖参与打人,并说明了邢亚盖的基本情况,如,5队人,20多岁,有老婆,三个孩子,岳父当村主任。
2000年9月5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报告,认定邢亚盖没有参与“8-22”案。主要证据有:邢亚盖本人否认,其岳父证明邢亚盖当天在家照顾病人;对“8-22”案参与人邢刚、吉阳青、唐金龙、吉亚平、邢诗华的调查;文瑞强本人没有邢亚盖涉案的证据材料;东方市公安局呈捕名单中没有邢亚盖。报告认定,文瑞强在没有认定邢亚盖为批捕在逃人员或负案在逃犯的情况下,开枪造成邢亚盖重伤。
2010年6月22日,东方市公安局政委潘树光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警察抓捕犯罪嫌疑人时,无需事先得到公安局的指令,也无需根据此人是否列入批捕名单。只要有证据证明是犯罪嫌疑人,警察就有权力有义务进行抓捕。
2000年8月26日,李国和脱产学习三个半月,2001年6月,调公安部工作。
不久,被批捕的“8-22”和“10-7”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取保候审,后释放。
关于释放的原因,东方市公安局在2007年5月8日向海南省公安厅信访处的《报告》称,由于吴亚青、吴亚全在逃,被抓获的吉亚平等翻供导致证据不足,经公检两家讨论,“8-22”案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吉亚平等人取保候审。
《报告》称,在侦办“8-22”案中,吉亚平、邢诗华、唐进龙、吴亚雄均没交代邢亚盖涉案。在侦办“10-7”案中,犯罪嫌疑人邢刚说当天上午看到邢亚盖参与殴打两个保丁村人。经查,王文安、符亚红是在中午被打死打伤的;邢刚交代涉案的邢亚盖父亲叫“邢东明”,而被警察击伤的邢亚盖父亲叫“邢国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吉阳青说到邢亚盖参与殴打,但没有说明邢亚盖的基本情况。
受害人符亚红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东方市公安局、检察院释放犯罪嫌疑人前,从未安排他前去辨认。
对此,《报告》的解释是,符亚红此前没有向公安机关及其他部门控告邢亚盖涉案。
2010年6月22日,东方市公安局政委潘树光对记者说,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肯定会让受害人辨认。没辨认,程序就是违法的,这个案件就是违法的。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认定,文瑞强在协助税务机关征税,维持秩序时违法使用枪支,致邢亚盖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案件发生后,李国和一边安排陈文吉等进行调查,一边到医院控制邢亚盖,后组织警力到新宁坡村包围吉平汉等两户人家,电视台随后播放虚假的抓捕现场。章生贵、陈文吉未对枪击案深入调查。三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
“8-22”案犯罪嫌疑人邢刚的调查笔录显示,吉平汉是“8-22”事件的组织者。
文瑞强案二审中,东方市地税局称,该局及其所属大田税务所当天没有邀请文瑞强协助征税,但未被法庭采信。
邢亚盖及其岳父符光华曾控告警官文瑞强杀人没人管。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调查笔录显示,这份材料由符光华和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干部黄宗山撰写。黄宗山向符光华提供了东方市公安局关于枪击事件的调查报告、《今日东方》的报道。报告及报道都明确说明“警察开枪击伤了‘8-22’案在逃犯罪嫌疑人”。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21页的控告信中,邢亚盖多次提及“10-7”案,并坚称东方市公安局诬陷他是“10-7”伤人致死案的在逃杀人犯,但却只字未提“8-22”案。
本报北京7月6日电
李国和案再审四大焦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决定书》,2010年5月26日,原东方市公安局局长李国和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2007年1月24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李国和等3人缓刑。2007年4月17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辩论焦点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李国和及律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两名检察员参加庭审。
申诉人李国和提出:原审认定邢亚盖无辜违背事实,邢至今不能排除犯罪嫌疑,更不能认定无辜;“委员长批示”系恶意虚构;自己正常履行了公安局长职责;本案侦查、公诉和审理程序违法。双方就此展开辩论。
庭审中,“8-22”案受害人符亚红作为证人出庭,讲述了邢亚盖两次殴打自己、打死王文安的过程。
符亚红说,2006年4月9日在凤凰卫视播出的节目中,他认出电视中的“无辜青年”邢亚盖就是凶手。
检察员问符亚红:“2001年到2005年,不知道邢亚盖的名字不去告。2006年知道了他的名字,为什么不去告?”
符亚红回答:“2001年到2005年,我告了没人去查。2006年4、5月知道名字后一直在告。”
检察员再问:“为什么知道邢亚盖名字半年多,你还没有告?”
符亚红气愤地说:“我都不会写字,你让我怎么告?”
检察员认为符亚红说谎,如在王文安致死凶器问题上,他以前说是木棍,现在说是山刀。
符亚红对此予以否认,称自己“一直说有些人拿木棍,有些人拿刀”。
检察员认为,符亚红的证言真实性存在问题,不应采信。
因开枪击伤邢亚盖被判刑的民警文瑞强作为证人出庭,陈述了击伤邢亚盖的过程,强调自己当时是按照公安局部署执行抓捕任务,邢亚盖是自己目击的犯罪嫌疑人。
检察员称,没有证据证明邢亚盖是在逃犯罪嫌疑人。
关于李国和是否认真履行局长职责的问题,辩护律师认为,李国和带领民警到新宁坡村包围犯罪嫌疑人吉平汉家,既没有搜查,更不是制造虚假宣传。犯罪嫌疑人邢刚调查笔录中明确记载,新宁坡村保安队长吉平汉组织了打架,最终造成符亚红被打伤、王文安被打死。
2000年8月2日,东方市公安局作出《调查报告》,认定邢亚盖是“8·22”案在逃人员,文瑞强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并无不当。
辩护律师认为,李国和对这一调查结果没有干预,也没有修改。枪击案发生后,李国和没有接到相关信访和申诉文件,也没有拖延审查。
检察员认为,李国和听信派出所所长章生贵的汇报,先入为主将邢亚盖当作在逃犯罪嫌疑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查报告的错误。
关于海南特区报《警察枪击无辜青年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一文是否失实,该报道与李国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否有因果关系问题,申诉人和检察员也进行了辩论。
辩护律师提出,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王昌泽在《海南特区报》署名发表的报道中,捏造吴邦国委员长的批示,引起广泛转载,然后将报道作为“社会影响恶劣”的证据。这说明检察院利用报纸恶意制造舆论。
检察员称,报道中“吴邦国批示”是王昌泽还是记者提供的需要调查清楚。同时,有没有吴邦国的批示与李国和行为是否造成社会影响没有关系,李国和没有及时正确处理枪击案,导致邢亚盖多次上访。
李国和说,原案卷中多份邢亚盖涉案证据被掩盖。符亚红一直遭受压制。
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被指违反程序办案
李国和的辩护律师认为,在办理李国和、章生贵和陈文吉案件中,王昌泽既是公诉人,又是案件侦查人员,同时还处在证人的位置,程序违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9月21日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正)》第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内部机构,在刑事诉讼中实行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分工,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保证办案质量。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琼山刑初字第229号显示,在审理李国和、章生贵和陈文吉案件中,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徐伟、王昌泽、罗昭霞出庭支持公诉。
刑事卷宗显示,王昌泽、罗昭霞作为询问人共同询问了文瑞强等21名证人。审查起诉卷记载,两人共同讯问了被告人李国和、章生贵和陈文吉。
律师认为,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媒体发表的《警察枪击无辜青年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而公诉人王昌泽正是本文作者之一。因此,王昌泽已经成为本案证人。作为公诉人,王昌泽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还包括另外三种情况),应当自行回避。
为了解公诉人同时是案件侦查人员是否违反相关规定,2010年6月23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前往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采访。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领导正在开会,请记者留下问题,检察院会和记者联系。
记者将问题写好交给办公室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问记者是否就这一问题询问过其他检察院。
记者回答:“这个问题和你们有关,而且也很简单。”
工作人员说:“你们有备而来,越是简单的问题越难回答。”
截至记者发稿时,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没有回应记者的问题。
该案尚未宣判。
本报北京7月6日电
“被死亡”的受害人
1999年8月22日,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现大田镇)新宁坡村多人打死王文安,打伤符亚红。
符亚红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新宁坡村和马龙村有过械斗,新宁坡人经常在村路口附近拦截殴打马龙村人。他们以为我是马龙村的,就来殴打我。”
殴打进行了两次。9点左右符亚红被打伤,王文安送符亚红治疗后返回路上两人再遭殴打,一死一伤。
案发后,东方市公安局抓获4名涉案人员。唐进龙等被批捕,后全部释放。
符亚红说,由于不知道凶手的名字,他一直向大田乡政府等部门控告“新宁坡村”,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2006年4月9日,凤凰卫视播出《无辜青年遭枪击,六年上访终昭雪》节目。符亚红称,节目中的“无辜青年”邢亚盖就是打伤自己、打死王文安的凶手。
符亚红对记者说:“他一天打了我两次,我对他印象特别深。”
2007年2月,符亚红开始控告邢亚盖。
2007年4月25日,中央电视台播出《被遗漏的证人》,报道了法院认定邢亚盖为无辜青年并将开枪警察判刑,但从未有人找符亚红辨认犯罪嫌疑人。
符亚红对记者说,节目播出后,检察院的人让我说接受采访时说的是假话,恐吓我不要再告状。
符亚红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录音,录音中,一名男子大声告诫符亚红不要乱告状,否则会被判刑。符亚红则坚称,如果说假话情愿坐牢。
2008年4月初,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到东方市调查符亚红案。让她错愕的是,在大田派出所,已经找不到符亚红这个名字了,取而代之的是“符弄袜”——保丁村一个去世10多年的老人的名字。
符亚红对记者说,用死人名字代替他的名字,是有人阻止他上访,上级部门调查时找不到人。
为了解符亚红“被死亡”的具体原因,2010年6月22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到东方市公安局采访时任大田派出所所长的符夏清,政委潘树光以“警察不得私自接受采访”为由拒绝安排采访。
2007年2月10日,符亚红及王文安妻子谭贝公等人在《海南检察机关保护的是谁》的控告信上签字,并寄送给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
正是这封控告信,引来另一名青年被判缓刑。
2008年4月15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春节前,东方市人章生和找到符亚红和王文安的家人,称要控告邢亚盖,告赢了他们可以得到赔偿,分得一些钱。随后,章生和拿出打印好的控告信,让符亚红等5人签字。章生和以收买的方式指使他人作伪证,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犯妨害作证罪。
庭审中,章生和否认曾让符亚红等人在控告信上签名,签字人符亚红、符合查、符冲否也否认控告信是章生和给的。
庭审后,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王昌泽、罗昭霞对符合查、符冲否制作了询问笔录。两人改口称在法庭上说了假话。
2006年,公安部挂牌督办“8-22”和“10-7”案。
2007年,公安部督察局督办“8-22”案。
2008年7月30日,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林捷召开会议,要求对“8-22”命案的犯罪嫌疑人不能轻易放过,同时采取一切办法追捕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同年10月9日,林捷再次召开会议研究“8-22”和“10-7”案。
2010年3月16日,海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于建华召开会议,研究“8-22”案件的侦破工作。
两案至今未破。2007年4月14日,新宁坡多名村民将马龙村青年吉求良打死。该案也未破。
与10年前相比,大田镇零公里处更加繁华。但对符亚红和王文安妻子谭贝公来说岁月依旧,王文安的死至今没有任何说法。
在破败的家中,谭贝公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我丈夫死了,像狗一样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