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男阿穆隆在杭州酒驾撞死人逃逸案一审开庭
资讯
资讯 > 社会 > 正文

快男阿穆隆在杭州酒驾撞死人逃逸案一审开庭

6月23日,阿穆隆(右)和他的朋友宝勒德牧仁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新华社记者 裘立华 摄

新华网杭州6月23日专电(记者裘立华)天娱传媒公司演员阿穆隆因酒后超速驾驶致一人死亡,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一案23日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曾为阿穆隆提供藏匿场所的宝勒德牧仁也被检察机关以窝藏罪起诉。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3月3日凌晨,阿穆隆酒后驾驶宝勒德牧仁的宝马汽车,在西湖区文一路古翠路口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李荣珍发生碰撞后逃逸,致使被害人李荣珍颅脑损伤后多脏器功能衰竭,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24日死亡。经杭州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阿穆隆负事故全部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阿穆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酒后超速驾驶车辆且未注意前方动态,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同时认为,宝勒德牧仁明知阿穆隆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藏匿场所,帮助其逃匿以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做出宣判。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