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黑老大谢才萍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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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黑老大谢才萍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图)

谢才萍被押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身着一号囚服的她微微回头望。郭虹 摄

中新网重庆11月3日电(郭虹银雪 杜远)今日上午9点30分,引人关注的重庆谢才萍团伙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旁听记者被允许带纸笔进入庭审现场。

早上八时许,谢才萍等人相继从渝中区看守所押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并微微回头望向外面围观的人群。

谢才萍,外号“谢姐”,是重庆目前已逮捕的涉黑团伙首犯中唯一的一位女性,且其为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落马的级别最高的官员——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的弟媳,谢才萍涉黑案备受媒体关注。

2009年7月21日,因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谢才萍被重庆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09年8月,谢才萍被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被逮捕。2009年10月14日9点30分,谢才萍涉黑团伙案在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作为重庆唯一一名“涉黑”女老大,她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5项罪名。

10月12日至20日期间,重庆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已相继对杨天庆、刘钟永、谢才萍、张波、黎强等五起涉黑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21日,重庆市一中院对杨天庆等9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判处杨天庆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同一天,重庆市三中院对刘钟永等22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妨碍公务罪、非法采矿罪判处刘钟永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两个团伙的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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