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涉“黑”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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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涉“黑”被批准逮捕

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涉“黑”被批准逮捕

新华网长春7月8日电(记者周立权)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因涉嫌多项违法犯罪,现已被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年初以来,有群众反映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禹帆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违法犯罪问题,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王禹帆被抓后,包括通化县公安局原局长张秀文在内的10多名涉案人员也相继落入法网。

经侦查,王禹帆依仗权势,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在通化市及周边地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他们采取强取豪夺、寻衅滋事、强占矿产、强迫交易等一系列非法手段敛取巨额财富。

日前,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对王禹帆及其团伙成员,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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