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寿光已有10名“老赖”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来源:齐鲁壹点

原标题:寿光已有10名“老赖”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寿光已有10名“老赖”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6月

原标题:寿光已有10名“老赖”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寿光已有10名“老赖”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6月19日,记者了解到,寿光市人民法院近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寿光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2017年以来,已有10名“老赖”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有7人被网上追逃。

寿光法院副院长吴振平说,今年以来寿光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突出强制属性,重点关注涉民生、小标的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组织开展“百日执行攻坚”行动,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依托智慧执行,开发涉案财产处置平台、财产查控系统,实行线上查控、网上办案与其他司法强制措施的实时互动形成了“互联网+执行”工作模式,全面提升了工作质效;理顺工作流程,宏观调控案件流转,通过梯次滤化、源头治理,执行压力层层递减、工作质效步步提升;跳出历史周期,把培育信用体系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略,通过失信曝光、信用惩戒,逐步形成尊重裁判、敬畏法律的自觉,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

他说,“执行不能”与“执行难”是有区别的。执行不能是指被指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客观上无法处置,法院已最大限度利用已有的资源进行查控,并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然执行无果的情形。比如低保户交通肇事后无力赔偿、申请人不接受以物抵债、服刑中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查封扣押的财产无法有效处置等等。“执行不能”案件虽然从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未能最终实现,但本质上属于申请执行人应当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是市场风险在执行阶段的反映,与“执行难”有着本质的区别。针对这部分“执行不能”案件,法院不会放任不管,会引导申请执行人理性认识“执行不能”及其成因,也将继续推动对“执行不能”案件的化解工作。同时,寿光法院也会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对符合要求的执行救助案件予以求助,妥善解决涉“执行不能”案件群众的生活问题。

据悉,2017年以来,寿光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加强衔接、畅通流程,严厉打击制裁拒执类犯罪,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28案31人,14人已被刑事拘留、逮捕,7人被纳入网上追逃,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焜 通讯员 李兴盛

推荐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