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职称制度改革再出新政
原标题:新疆职称制度改革再出新政
到2022年基本形成符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的职称制度体系
亚心网讯(记者 张云梅)新疆职称制度改革再出新政。29日,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召开职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情况。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在2012年《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的。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区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的层级设置、评价标准条件修订等改革任务;到2022年,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符合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的职称制度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要将政治表现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实际表现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首要标准,对政治表现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
与2012年出台的意见不同,此次改革,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和完善职称评价的标准,实行国家标准、自治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在评价南疆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时,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最大限度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根植南疆、扎根基层。
改革后的职称制度评审突出评价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坚持凭实绩论英雄,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评审重要内容。对学历、资历达不到正常评审条件,但在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维稳工作中贡献突出、业绩显著、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其业绩贡献和专业水平,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实施意见》还要求,要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要加强职称评审监督,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加强评委专家库建设,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和健全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打击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