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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合署办公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深圳12月5日电(陈育柱 通讯员 王保红)日前,深圳市召开市纪委、市监察局合署工作会议,宣布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运作体制。

原标题:深圳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合署办公

人民网深圳12月5日电(陈育柱 通讯员 王保红)日前,深圳市召开市纪委、市监察局合署工作会议,宣布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运作体制。

据了解,经广东省委、省政府同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近日批复深圳市,将深圳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由单独设置调整为与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体化运作。

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分别成立于1979年、1987年。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深圳根据中央纪委意见,继续探索在分设体制条件下分别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此后,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各自发挥职能优势,服务和促进了深圳市的改革发展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纪律检查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和改革。在这种形势下,深圳市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决定对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运作体制,更好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合署后的深圳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共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预防腐败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办)。深圳市纪委继续保留15个派驻纪检组和下设事业单位,归口管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廉政监督局,负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合署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子兴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实行合署办公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推动深圳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创新局面、再上新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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