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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人不让日本人卖工厂给中国人,还罢工闹事?


来源:环球时报

这两天,《日本经济新闻》连续报道了一则发生在中国广州的消息,说的是索尼公司决定把广州一家工厂卖给一家中国企业的事情激怒了该工厂的中国工人,于是他们纷纷罢工抗议,说是拒绝把日本人厂子卖给中国人,还“无理地”要求索尼赔偿他们。这家日本媒体还威胁说如果中国官方不阻止这种“暴力”罢工,这将进一步打击外资在中国的投资兴趣。

原标题:广州工人不让日本人卖工厂给中国人,还为此罢工闹事?!

这两天,《日本经济新闻》连续报道了一则发生在中国广州的消息,说的是索尼公司决定把广州一家工厂卖给一家中国企业的事情激怒了该工厂的中国工人,于是他们纷纷罢工抗议,说是拒绝把日本人厂子卖给中国人,还“无理地”要求索尼赔偿他们。这家日本媒体还威胁说如果中国官方不阻止这种“暴力”罢工,这将进一步打击外资在中国的投资兴趣。

嗯,从这家日本媒体的报道来看,中国这是药丸,日本企业都被逼走了?

可事实,却并不是这家和索尼公司“串通一气”的日本媒体所报道的这么简单...

而这首先就是因为工厂工人告诉我们记者的情况,与上面这篇《日本经济新闻》所报道的内容出入非常大。

根据这家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工人们的说法,事情的起因是索尼在与收购这家工厂的中国企业深圳欧菲光进行谈判前后,都没有与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进行提前沟通。而按照中国《工会法》第38条的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而中国《公司法》第18条也规定: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然而,直到索尼与这家名为深圳欧菲光的新公司的转让谈判结束,并于11月7日正式宣布后,索尼这家工厂的工会和工人们才得知此事...

于是工会连忙与工人们于11月9日召开会议,并提出了两点诉求:

1、向员工公布转让的详细信息;2、在转让工作结束前,让索尼买断工人的工龄,再让工人自由选择是否与新的公司签订协议。工会还向索尼方面提出了回复这些诉求的期限。

可为啥工人们会有这样的诉求呢?我们的记者采访工人得知,他们主要在意的并不是新公司的待遇不如现在,而是认为他们既然是和索尼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索尼就应该在这种涉及他们重大利益的时候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并给予他们足够的选择权。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秘密地像商品一样就把他们“打包”出卖了,工人也是有“人权”的。

此外,还有工人担心因为当地要修建地铁,工厂可能会搬迁,甚至搬到另一座城市,可一些老员工已经在当地贷款买房。

另外新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索尼毕竟不一样,而且欧菲光的这次收购也是为了提升公司效益等等。所以即便现在新公司承诺会延续之前索尼的福利和待遇,他们也担心工厂一旦正式完成交接,新公司还是会很快就以各种经营原因调整福利薪资,乃至裁员,而那时他们就完全被动了。

然而,工人们的诉求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得到索尼方面的回应,于是从2004年建厂至今从未有过罢工行为的工人们,才选择了在【厂内】罢工,要求公司给个说法。

工人们还投诉说,公司对于他们自发的罢工行为并没有积极回应,而是报了警,歪曲说工人是在“暴力闹事”,甚至还未经工会同意就开除了多名带头的工人。其中更有工会代表表示他们对开除的事情完全不知情,还发现公司在开除的通知伪造的工会文书上,盖的也是公司的公章,这更令工人们怀疑索尼是在假借工会名义打击报复维权的工人,导致事态进一步被激化。

直到11月14日,在当地区一级工会的协调下,双方才坐下来展开第一次谈判。期间工人们提出了4点要求:

1、先买断工龄后再让工人们自由选择与新公司签订协议;

2、不得解雇和报复参加维权的工人;

3、赔偿之前因为参加维权被解雇的员工的损失;

4、追究恐吓员工的保安的责任。

不过,索尼方面基本上全部回绝了这些要求,其律师认为这些诉求没有法律根据,还宣称罢工在中国是违法的。然而这名索尼方面的律师并没有提及索尼方面违反工会法中相关规定的内容,也没有意识到中国的法律并没有写明“禁止罢工”。

于是会议陷入僵持。此时,当地一名官员便提出双方不妨都做出退让,从大局出发,妥善解决这场对双方都不利的纠纷。而一名工会委员也表示,公司应该理解员工的焦虑和担心,理解并认真考虑工人们要求买断工龄这一降低自己损失的合理诉求。

另一名工会人员则表示2014年3月联想收购IBM时也遇到类似的问题,当时联想虽然也做出如欧菲光的“不会变更待遇”的承诺,但IBM最终也对工人进行了补偿。

图为当年联想收购IBM一事的报道

然而公司的日方代表给出的回应并没有让步的意思,反而表示煽动罢工是违法的、要判刑的,要求工人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主谋”煽动,并想以此逼工会让步。

最终会议无果而终。但当日,索尼方面却发布了一份措辞严厉的声明,再次回绝了所有员工的诉求,要求复工,并威胁说中国法律不支持罢工,再闹下去就是犯了“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的罪行。

结果事情再次被激化,其间工人们曾多次希望寻求媒体的帮助,但没有媒体愿意介入此事——反而是索尼方面联系到了《日本经济新闻》的记者,写了本文导语中耿直哥提到的那篇完全从索尼的角度控诉工人维权违法,并把工人平和的抗议说成是“暴力闹事”的报道。

而且该报道还不忘抹黑一下中国的投资环境,说日本企业退出经济放缓的中国困难重重啥的——可实际上业内却认为索尼出售广州这一工厂主要是索尼自己的经营遇到了问题,无法承担中国珠三角地区越来越高的人力成本。

而令工人们气愤的是,这篇索尼“一面之词”的报道反而获得了国内多家媒体的转发...

目前的情况是,按照工人们的说法,索尼方面正在强逼工人复工,并采取了威胁解雇等手段。

但《日本经济新闻》昨天最新发布的一则报道则宣称索尼已经“让步”,通过给每个工人1000元人民币的方式平息了罢工。

只不过工人们给出的信息却是,索尼要求工人们必须先签订《复工承诺书》,才能在下月发工资时领到一笔最高为1000元的补偿金,而且签得越晚,拿到的钱越少。

而如果拒绝在规定期限内同意复工,还将被公司处罚...

以上,就是目前发生在广州索尼这家工厂内的这起罢工事件中,被日本媒体刻意遗漏的工人一方的说法。而工人方面给出的文件,也进一步证明了索尼公司并非日本媒体所描述的那么无辜。

不过,此事真正引起耿直哥的关注,还是昨天一个在微博上的网贴。因为这则网贴的内容比日本媒体报道的更为恶劣:竟然把工人们对于索尼的不满说成是对于中国企业的不满,还重点突出了工人的那句“不要把日本企业卖给中国人” ,但是,工人们表示他们并没说过!

为此,耿直哥还专门托人找到了之前曾经在欧菲光工作的一名员工进行核实。这名已经离职2年的员工表示她曾经在深圳的工厂工作,感觉待遇还可以,并没有拖欠工钱的说法。

至于网贴中所说的骗实习生打工不给钱一事,耿直哥查询今年9月河南媒体的报道,发现此事的实情是当地一名实习生在7月31日开始在欧菲光位于苏州的工厂实习,但工厂方面认为他实习的开始日期是8月1日。

结果该生的学校老师因为这一天的工资之差和工厂进行交涉时,被保安打了耳光,并在事发1小时后坠亡。虽然学生们怀疑此事另有隐情,但目前证据无法证明他杀。

虽然这名老师为何坠楼的原因还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理清真相,但那则网贴中描述的欧菲光的工厂待遇,也确实与实情相去甚远。可问题是,为啥该网贴的作者仅凭日本媒体一面之词,就认定日本企业无辜,还把工人不满的对象从索尼歪曲到了中国企业呢?

更大的问题是,为何中国媒体面对工人们之前的求助视而不见,而是纷纷跑去转载日本媒体的报道,或是只采信索尼单方面对于工人带有“抹黑”性质的说法呢?

工人们给我们的记者发来的最新消息是,他们很希望当地官方能够协助他们举行一个由索尼、欧菲光、员工代表和劳动局举行的四方会谈,谈清楚有哪些福利哪些待遇不变,多久不变,变动怎么办等等。而与此同时,索尼方面仍在以“罢工违法”为由要求工人复工...

最后,耿直哥注意到多位法律专业人士曾经表示,虽然我国的《工会法》、《公司法》等法律中规定了涉及公司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员工薪资待遇的问题时,工会应该参与谈判,职工的意见应该被听取,从而增强在企业转让和并购等过程中职工的声音,加强对于职工利益的关切...

——可是,正如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教研室主任沈建峰2014年接受《劳动午报》采访时所说,这些法律具体规则的使用上模棱两可,对涉及劳动者参与权利的概念的具体含义和之间的逻辑关系也不清晰,也没对劳动者未能参与企业并购的法律后果给出明确规定...

不过,一位法律人士仍然建议索尼这家工厂的工人们尝试通过工会或工人代表,找一个靠谱的律师,然后走《公司法》和《工会法》等法律中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劳动仲裁。至少,这比目前的僵持看起来更有一线机会。

#注:我们的记者在采访此事中曾经多次给索尼方面致电询问这起事件的详情,但都未得到回应...

[责任编辑:王家乐 PX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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