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徐玉玉案头号嫌疑人 陈文辉自首


来源:重庆晨报

来自警方的最新消息,山东临沂罗庄区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的头号犯罪嫌疑人陈文辉,已于27日投案自首。截至目前,此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已有5人落网。

原标题:徐玉玉案头号嫌疑人 陈文辉自首

头号犯罪嫌疑人 陈文辉

在逃犯罪嫌疑人 郑贤聪

来自警方的最新消息,山东临沂罗庄区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的头号犯罪嫌疑人陈文辉,已于27日投案自首。截至目前,此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已有5人落网。

还有一嫌疑人郑贤聪在逃

另有一名犯罪嫌疑人郑贤聪还在逃,公安部已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

郑贤聪,男,汉族,1990年01月25日出生,户籍地址:福建省永春县达埔镇达山村837号,身份证号码:350525199001253559。

8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犯罪嫌疑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骗走9900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案件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山东、福建、江西、广东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经查明,此案为犯罪嫌疑人陈文辉、郑金锋、陈福地、熊超、郑贤聪、黄进春等人所为。

电信诈骗一律按刑案侦办

山东省公安厅昨日通报,将进一步完善受立案机制,接到电信诈骗警情和群众报案,第一时间录入信息,经初步审查后,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受立案机制,接到电信诈骗警情和群众报案,要第一时间录入信息,经初步审查后,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要加大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力度,多警种合成作战,重大案件局长挂帅,集中优势警力,尽快侦破。

山东公安还要求反诈骗中心实行24小时快速响应,开展资金查询止付。要加强案件串并分析,拓展大数据信息技术在打击治理工作中的广度、深度应用,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黑广播等关联犯罪打击力度和追赃、返赃力度,实施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

据悉,山东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社会化宣传,及时向群众通报新型诈骗犯罪手法,并针对学生、中老年人等开展专项防范知识培训,减少案件发生。

深圳78岁老人 被电信诈骗1156万

电信诈骗从“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发展成线上线下联合作案,不法分子先是打电话诱骗,然后派人上门操作,欺骗性更强。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局获悉,深圳警方26日下午接报一重大诈骗警情,深圳一位78岁独居老人遭遇这种新型电信诈骗,被骗1156万元。

据通报,8月20日,受害人在自己手机上接到电话,对方告知老人说“你有一个包裹涉嫌走私”。随即,另外一个电话打进来,自称“上海市公安局”,要求受害人立即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开通网银,接受安全检查。

当天上午,老人前往银行柜台办理了网银转账功能,并通过手机拨打“上海市公安局”的电话,报告了银行卡号和网银转账密码。

当天下午,受害人回到独自居住的家中,一名年青女子上门给受害人送来了两部非智能手机,把老人原来的手机卡插入其中一部,另一部呼入和呼出均不显示号码。该女子还当面在老人的电脑上操作,植入了木马病毒。

从20日开始,老人的银行账户开始连续向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网上转账,共计63笔,一直持续到26日,共被转走了1156万元,直到受害人的银行卡所属的网点打电话告知,老人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并于当天14时报警。

据介绍,接报后,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从当天15时开始启动紧急止付,截至当天21时,中心资金链处置工作人员共在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民生、兴业、邮政储蓄、浦发、广发、中信、平安、北京、光大、华夏、宁波、招商、长沙、上海农商、哈尔滨、龙江、天津农商、河南农商、北京农商、南京、上海、青岛银行等27家银行和中国银联专家团队的协助下,追查了五级、593个账户(包括外地账户584个)。

据通报,启动止付时,受害人转出的1156万元已全部分散到593个账户并被取款,其中大部分取款点在境外。

目前,深圳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案件侦查工作。

■四问电信诈骗

案破了 根除电信诈骗有解了吗?

主犯面临何种刑罚?够不够?

电信诈骗主犯将面临怎样的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即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徐玉玉电信诈骗案中,虽然诈骗金额不足1万元,但最终导致徐玉玉心脏骤停死亡,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应该对犯罪嫌疑人从严处理。

电信诈骗案破案率为何低?

总体来说,我国《刑法》对诈骗罪刑罚不可谓不重。然而今年来电信诈骗依然猖獗。据统计,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高达59.9万起,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而据中部某省刑侦总队重案支队负责人介绍,“在通讯信息诈骗案发量呈爆炸式增长,破案率低到不好意思说,大概不超过3个百分点”。

为什么?

第一,个人信息泄露为诈骗提供“猎物”。回顾这起案件,作案者几乎是“精准诈骗”,不仅知道徐玉玉母亲的电话,还知道刚考上大学的徐玉玉在申请助学金,最终以助学金为幌子,一步步诱导徐将9900元学费转到了指定账户里。实施诈骗者必定难逃法律的惩处,可从源头上看,是谁向其提供了如此精准的信息,让骗子大行其道?仍然要查清楚。因为尽管一些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的人,并不一定是诈骗的实施者,但他们却在某种程度上,为诈骗分子提供更多“猎物”。

第二,电信诈骗泛滥追捕难度大。同样,当群众遭遇电信诈骗时,受骗者往往投诉无门,即使警方立了案,常常也是石沉大海。公安机关尽管做了大量工作,甚至多批次从海外抓捕和引渡诈骗团伙,但总难以扭转电信诈骗泛滥的局面。电信诈骗团伙往往藏匿在甲地,行骗在乙城,服务器设在丙国……而公安机关往往属地管理,给追捕工作带来极大难度。同时,破案和抓捕工作往往需要运营商和银行跨部门协调,进一步加大了工作难度。

保护个人信息我们做得够吗?

花季学生的去世,让整个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变得更加敏感。我们要追问的是:

责任归属是否明确?拥有数据的部门或者企业,为什么成为不法分子窃取数据最主要的重灾区,是对掌握的个人信息管理、保护不严还是技术水平真的不够?

对于非法获取、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我们是否做到了持续、高压地打击?不少媒体调查暗访都能发现学生信息的黑色交易链,工信部门、电信运营商为什么发现不了?

立法是否完善?《刑法》规定,对违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对于出售或提供公民信息的行为、信息、违法行为的定义都模糊不清,情节轻重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也许正是因为法律的不完善,才让这些“信息骗子”没有感受到法律的约束力和震慑力。徐玉玉案警示我们,要更大程度限制信息泄露和诈骗,尽快修缮法律才是解决问题根本。我国刑法中虽然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阐述,但有必要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其构成犯罪的门槛进行细化与明确,从长远来看,制定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势在必行。

落实实名制运营商尽责没?

26日,工信部回应,将把实名制落实情况作为虚拟运营申请扩大经营范围、增加号码资源等的一票否决项。是否还能更严一些?如果我们认为实名制是电信运营规范与否的重要甚至是基础性的指标,那么就不是对业务增量一票否决的问题,而是应该考虑其运营资格的问题。

电信运营商更应该认真梳理一下,自己工作流程上存在的问题或纰漏,有没有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方便?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实名制对于加强管理、防止犯罪、侦破案件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但就是有运营商不把实名制的落实当成大事来推,甚至有意拖延或执行松懈,把此当作一个“竞争优势”来抢占市场。

此前在乱象治理上的糟糕表现,很难不让人捏一把汗,相关部门和运营商在推行手机实名制的同时,究竟有没有找到相关问题的七寸?做到制度上的全覆盖、机制上的无漏洞,不是难不难的问题,而是必须做到的问题。

■评论

拿出根治电信诈骗的决心

徐玉玉案有了进展,但如果我们不马上拿出根治的决心,今后还可能有张玉玉、李玉玉出现。

惨痛的悲剧告诉我们,信息泄露以及其带来的电信诈骗不仅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是人命关天。信息泄露看似直接无害,但正因不法分子掌握了精准的个人信息,才会提高诈骗的成功率。而面对猖獗的电信诈骗和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我们短时间内无法期待在电信安全领域天下无贼的局面。但扭转电信诈骗泛滥成灾的现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烈的安全感,是相关部门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只有马上拿出决心,拿出行动,拿出更有效的手段和改革力度,才能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打击电信诈骗刻不容缓,从源头上整治信息泄露也同样迫在眉睫。

全链条打击电信诈骗

徐玉玉案,社会高关注度、手机实名制的推进、各地警方通力合作,都可能是让此案迅速破案的原因,这说明,虽然犯罪分子想方设法隐藏自己的痕迹,但在现今的大数据环境下,想要彻底隐藏自己很难。

但我们更要认识到的是,我们不能指望每一个电信诈骗案都靠这种方式推进,警方这一次能破获不意味着以后每一起这样的案件都能够破获。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高达59.9万起,案值有大有小,情况有轻有重,警方或许不可能在每一个案子上都花相同的精力,治理电信诈骗,打击很重要,从源头上防范也同样重要,形成对全链条的无缝打击,才能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本版文图据央视、新华社

推荐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