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探丨别说不知道啥是民法典?绝对跟你我有大关系!
原标题:壹探丨别说不知道啥是民法典?绝对跟你我有大关系!

新华社消息,6月27日,国内首部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被认为是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的第一步,消息传出,引起社会各界普遍瞩目。
那么,啥叫民法典?为啥它会引发这么多关注?听起来“高大上”的民法典,跟你我这样的普通人有什么关系?下面,就让小编为你扒一扒。

民法典有多重要:
让法官知道该“选什么法”
在解释什么是“民法典”之前,先看个典型例子:
某人网购一台热水器,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漏电使其遭受伤害。
案子到了法院,摆在法官面前的有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管理法等,还有相关司法解释、行政法规……一大堆的法律法规供选择。
这些法律看似给法官判案带来便利,实际上却可能让原本看起来一目了然的案件,变得复杂化,因为:
一审中法官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二审中法官又适用合同法或侵权责任法。其结果,是两审的裁判结论大相径庭。
现在问题是,两审法官都是依法判决,过程都没错,结果也没法挑什么毛病,你的心里是不是瞬间滚过一千头某生物?

画外音:法官,你到底想怎么样嘛!?
法律的重要特征是尺度、准绳的一致,但现在却出现了“同案不同判、同法不同解”的现象。追根究底,是因为各单行法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及内在统一”。
“法典化的一个重要优势在于“资讯集中”,如果有了一部民法典,则可以保障法官裁判依据的统一性。”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说。
“统一性”,正是民法典的一个重要特征,但民法典的作用又不限于“统领”不同民事法律这一个作用。
是不是听起来挺复杂?别急,更复杂的在后头呢?

民法典是啥?
大陆法国家“标配”,我国却没有
一般认为,民法是私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谓私法,是跟“公法”相对应的,规范私权关系、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
通俗讲,公法主要是国家政府机关组织、运行的法律,而私法则是规范个体在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领域的行为规范的法律的统称。
比如,目前我国被认为是民法范畴的法律包括《婚姻法》《物权法》《合同法》等数十种法律,而公法则包括《宪法》《选举法》《刑事诉讼法》及各种组织法等。
有人认为,《民法典》应该是仅次于《宪法》的国家第二大基本法,因为它是保护公民权利的非常重要的成系统的法律。
近代成文的《民法典》最早是法国的拿破仑组织制定,据说当时拿破仑对此极为重视,曾“一条一条”亲自带领专家讨论法典的条款。

拿破仑,帅吧?后人认为,拿破仑最大的功绩,不是战场上的胜利,而是制定了人类历史上首部成文《民法典》

呶,就是这个啦!
之后,包括德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纷纷制定了自己的民法典,并将之作为本国法律的核心之一。1922年,经历了十月革命的前苏联,也制定了《苏俄民法典》
可见,民法典几乎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标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认为,编纂民法典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竞争、公平、统一的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和睦、健康、亲情的家庭生活秩序,从而为中国最终实现人权、民主、法治和现代化奠定法治基础。
但是,说了半天,这个东西中国却没有。。

别急,听小编继续娓娓道来。
中国《民法典》历程:
历经5次,才见曙光
民法典是个好东西,但是如何制定,却在很大程度取决于自己的国情。
建国后,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2年以及2015年先后5次启动民法典编订历程,到现在才看到了胜利曙光,历程不可谓不曲折。
而追其根源,不少人认为我国此前长时间处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高度“组织化”,未形成良好的“民法社会”。
啥叫高度“组织化”?

举例来说,改革前自不待言,直到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代初,订婚结婚都要跟组织汇报,结婚得要组织批准才行,个人是无权决定自己的婚姻的。而现在,去婚姻登记基本就是走个流程。

换言之,当时整个社会都处于“公权社会”阶段,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也是到1986年才制定,尽管它被认为具有“划时代意义”,它规定的156个条文中,目前仍可使用的不超过10条。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法治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国内与民法相关的合同法、物权法等纷纷建立,于是,对修定《民法典》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关于《民法典》与普通单行民事法律的关系,就像一个家庭有好几个孩子(普通民事法,比如婚姻,无权法等),各法虽有适用领域,但难免有利益交叉的地方。如果这个家庭父母都在,那么父母就能承担起《民法典》的作用,协调子女之间的关系,但如果父母不在,子女们难免为了各自利益而纷争不断。

想象一下,现在家里要个“二孩”都担心未来分家产闹矛盾,要是一堆熊孩子,而且还没有父母管,争吵起来,该是多么的让人头大啊!
好在,2014年的四中全会做了决定,要编纂《民法典》。2015年春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开了专家讨论会,征求学者意见,当年3月,开始正式编纂。
到了今年6月27日,民法总则草案终于被提交审议。

未来《民法典》咋走?
先定总则,再补漏查缺现行法,最后协调编纂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不少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编定《民法典》的社会条件。
但为啥如此重要的法典就是“千呼万唤出不来”呢?
一个重要制约因素是,现行数量庞大的单行民事法律,如果纳入统一的《民法典》,将是一项无比浩瀚的工程。
怎么理解呢?目前情况看,可能这部法典的“总则”,也就是绪论部分,就需要2000多条法条——这个数字超过目前任何一部单行法的法条,再加上正文部分的条文,最终成稿的《民法典》,即便比不上四库全书,也可说是“卷帙浩繁”了。
好看是好看,但每个法官判案时,都要想查天书似的查《民法典》,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
但民法典好处之多有目共睹,那咋办?
交给专家办!

这项任务可谓任重道远。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长城学者、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民法典的成型,需要三个步骤:首先对现行民法通则进行全面修订,并上升为民法总则;之后,对现有民事单行法查漏补缺;最后,编纂民法典。
目前规定的时间是,到2020年,编纂完成我国第一部民法典。
掐指算来,届时距离1954年第一次提出编纂,已经过去66年。
不过,能用半个多世纪时间,精心“磨制”出一套能够泽被后世千万子孙的经典大法典,也算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