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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酒瓶砸瞎劝架人 肇事者获刑三年


来源: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段小利 通讯员 李晶晶)尼某没想到,与侄子叶某发生口角,一时冲动扔啤酒瓶打伤了劝架的哈某,致其左眼失明。5月1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尼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原标题:扔酒瓶砸瞎劝架人 肇事者获刑三年

亚心网讯(记者 段小利 通讯员 李晶晶)尼某没想到,与侄子叶某发生口角,一时冲动扔啤酒瓶打伤了劝架的哈某,致其左眼失明。5月1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尼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5年5月27日,家住兵团76团10连的尼某在连队商店遇见了侄子叶某,多日未见,二人要了几瓶啤酒,坐下来饮酒小憩,相聚甚欢。不料尼某聊到自己修房子的事时,责怪叶某不来帮忙,也不愿相信叶某“我确实有事,不是找借口”的解释。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开始争吵,接着又动起手来。

正在商店门外与朋友聊天的哈某前去劝架,被酒精冲昏头脑的尼某随手拿起啤酒瓶朝叶某扔过来,却直击中哈某左眼,顿时鲜血直流。

尼某看到误伤了哈某,瞬间酒醒,连夜将哈某送往伊犁州中医医院治疗。医生告知,哈某左眼系眼球破裂伤,已失明。这让年仅19岁的哈某难以接受,他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公安局报了案。

兵团第四师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哈某被打伤左眼,致左眼盲,伤情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2016年4月5日,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向昭苏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月7日,被告人尼某被依法逮捕。

5月5日,昭苏垦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该院认为,被告人尼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事故发生后,尼某就民事赔偿部分和被害人哈某达成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12万元的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尼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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