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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法制日报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信泰输配电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刘建国、马道玲、刘建华、马道花、张成炳、张彪:原告赵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张民初字第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湖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人民法院公告

2016年5月28日

任小雷:本院受理吕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豫1102民初91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点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张志国、夏晗:本院受理张国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民初字第83号的民事裁定书(补正)和(2015)唐民三终字第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徐向晖:本院执行王春玲与你(2014)抚东民二初字第00015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辽0403执恢22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扣划你名下工行辽电支行存款7175元整,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张燕:本院受理谢吉海诉你、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内中民初字第2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金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学成、潘淑芳、张亚庆、王妍可、熊英、张秀莲、张霞、王家兵、镇雄县铜厂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县坡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告林传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向你送达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起60日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王珂:本院受理执行的陈国利与你劳务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北新执字第2238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2015)北新民初字第137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依法强制执行。

马俊英:本院受理南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牟禹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南民初字第3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何长达:本院受理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期60日起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付丕均:本院受理刘洪权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湖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信泰输配电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刘建国、马道玲、刘建华、马道花、张成炳、张彪:原告赵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张民初字第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湖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信泰输配电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刘建国、马道玲、刘建华、马道花、张成炳、张彪:原告赵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张民初字第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湖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信泰输配电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刘建国、马道玲、刘建华、马道花、张成炳、张彪:原告赵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张民初字第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湖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信泰输配电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刘建国、马道玲、马道花、张成炳、张彪:原告郭培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张民初字第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湖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屈培勇:本院受理艾玉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0时在中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陈泽荫、吴艳花:本院受理宋增基诉你们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李旭中:本院受理汕头市潮南区峡山伟隆布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0514民初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六份,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赖雪云、李志延:本院受理赖梅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孙萍娇、许瑞珍:本院受理陈艺玲诉孙萍娇、第三人许瑞珍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孙萍娇、孙萍琴:本院受理陈艺玲诉孙萍娇、第三人孙萍琴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孙萍娇、孙萍琴:本院受理陈艺玲诉孙萍娇、第三人孙萍琴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周志鹏:本院受理陈孟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郑文兴、林宝珠:本院受理黄胜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丰民初字第6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山市太平洋商业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港汇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陶新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倪建春:本院受理姚静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本院于2016年5月12日刊登的原告为“昆山市宏嘉焊锡制造有限公司”的公告中,被告应为“昆山嘉鸿鑫电子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昆山置鑫房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来飞翔、陈建伟、余冬梅:本院受理栗小萍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花民初字第00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山置鑫房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来飞翔、陈建伟、余冬梅:本院受理任艳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花民初字第005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山置鑫房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来飞翔、陈建伟、余冬梅:本院受理刘国防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花民初字第00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山置鑫房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来飞翔、余冬梅:本院受理张云云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花民初字第00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山置鑫房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来飞翔、余冬梅:本院受理戴敏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花民初字第00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山置鑫房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来飞翔、陈建伟、余冬梅:本院受理王维梅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花民初字第00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山置鑫房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来飞翔、陈建伟、余冬梅:本院受理何光青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花民初字第00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莫丽梅、王云飞:本院受理陆晓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天民初字第28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鲍文雅、张金山:本院受理殷寿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天民初字第30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建伟:本院受理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天民初字第3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东升:本院受理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天民初字第3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陶燕、昆山力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商民初字第022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祝黎诚、应河丽、佑林泛太(昆山)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商民初字第02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英、韩亚、昆山美吉特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商民初字第02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贺自强、唐姝蕾、昆山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商民初字第02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施美婷、薛玉珍、昆山力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商初字第02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卫东:本院受理金建花诉顾小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苏0583民初1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颠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勤业节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工程款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昆花民初字第01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洪丽金、叶小梅:本院受理杜少玻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黄泽升、张丽玉:本院受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16年8月31日14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夏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秦大伟:本院受理邵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宁波江东国盛电子厂:本院受理常州广利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林传东、陈雪琼:本院受理林红专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郭培锋:本院受理郭宝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申请人江西吉安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号为3130005136026200,金额为102776元,出票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泉州市丰泽区环清轻工机械厂,付款行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刺桐支行、出票日期2016年1月19日、到期日期为2016年7月19日),本院受理并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3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刘五南、福建省晋江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俊伟:本院受理张晓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被告立即偿还借款428万元及相应利息。判令被告刘五南支付原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代理费6万元及公告费、诉讼费。判令被告福建省晋江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俊伟承担清偿责任。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湖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赵燕:本院受理杨刚诉你及向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鄂0506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万民:本院受理李亚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伊立民初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俊粉、郭东枝、侯全强、王芹:本院受理西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6年8月2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何明:本院受理李分社诉你第三人昆山长安房产开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颠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毛小春、张金荣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雄风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富日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秦春兰、禇文俊、冯艳、周宇书、周宇章:本院受理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凌卫庄:本院受理赖英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伊三民初字第8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仁光、洛阳欧司飞利照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周普军诉你们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广州锦昇纺织漂染有限公司因其所持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武进支行营业部承兑汇票遗失(号码为10300052 24887627,金额为64500元,出票人为瑞声光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常州东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受理后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海南州世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因其所持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武进支行营业部承兑汇票遗失(号码为10300052 24842705,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江苏万盛铸造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常州市通润机械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受理后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泽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因其所持江南农商行夏溪支行承兑汇票遗失(号码为00100041 28844681,金额为80000元,出票人为江苏泽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受理后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常州市潞横机电有限公司因其所持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武进支行营业部承兑汇票遗失(号码为10300052 25651856,金额为30000元,出票人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江苏今创车辆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受理后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起15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常州松松建材有限公司因其所持江南农商行武进支行承兑汇票遗失(号码为31400051 29054279,金额为30000元,出票人为常州市晶磊海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常州市海峡钢筋接头厂,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受理后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起19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常州郑杰索具有限公司因其所持江南农商行武进支行承兑汇票遗失(号码为31400051 28449520,金额为25000元,出票人为常州市天展钢管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常州市铭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受理后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起7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7日在项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童宁宁所有的位于周口市川汇区择邻名苑小区4号楼1104房(房屋为按揭购买,建筑面积127.61平方米)。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含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7日在项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马东升位于项城市官会镇徐庄两层半楼房(无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413.63平方米)。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含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7日在项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王红旗、高红云闫卫华名下位于项城市东大街一高对面小麦淀粉厂院内从南向北第三栋从东向西第二单元五楼西户三室一厅楼房一套(无房产证,建筑面积109.27平方米)。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含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王浩然、杨春玲:原告晁建福诉你们及韩固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抚民一初字第1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

张丽梅:原告张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遵民初字第3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东新庄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位银美:原告戚志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1681民初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兴国:原告普晨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40分(法定假日顺延)在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王强:原告王发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费民初字第3592号民事判决书:你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清偿原告借款14000元及利息。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

李明俊:原告杨爱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曹翔:原告雷云龙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黄永利、周继文:原告吉本芳诉张明明、李志强、你、周继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匡涛:原告严丽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城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王珍珍、苏博:原告马宛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李艳丽:原告左得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法定假日顺延)9时在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马丽、张奇:我院受理许艳华、杨可重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有我院执行局移送,对查封马丽所属豫PML988号本田车进行价格鉴定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鉴定评估通知,望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室接受调查,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确定现场勘日期,逾期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对该车辆进行鉴定评估。

冯祖华、周玉华;我院受理李东亮、冯萍、方艺滢、尚小宁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有我院执行局移送,对查封你们所属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南侧华源新区8-3-105号房屋一套进行价格鉴定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鉴定评估通知。望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室接受调查,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确定现场勘日期,逾期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对该房屋进行鉴定评估。

袁洪刚:原告李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沿滩民二初字第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林甫:原告邓勇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洪山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邱冬超、曾崇胜:原告朱顺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沿滩民二初字第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元强:原告魏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川0311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林:原告黄光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川0311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常营、河南瑞阳化纤有限公司:原告苏海军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北京中燃联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原告李晓艳、邓林昌诉王春艳及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高卫兰:原告李美荣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原告已向我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通知,望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接受调查,选择鉴定机构,配合鉴定,逾期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本院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卫洪伟、卫贺伟:原告康广建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原告已向我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司法鉴定通知,望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接受调查,选择鉴定机构,配合鉴定,逾期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本院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王前程、孟丽静:原告刘广平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原告已向我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三期鉴定、后续治疗费鉴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司法鉴定通知,望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接受调查,选择鉴定机构,配合鉴定,逾期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本院将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四川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621000006277):原告耿秀兰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李亮:原告黄妹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梁信全:原告张真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关静:原告杨新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陈旭、王静:原告朱春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召民初字第1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3月15日受理了申请人河南玛德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宣告票据无效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其中一张出票人河南玛德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717120419100010044、票面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票号10200052/21283028、收款人郑州市安德普泰贸易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3年2月17日、到期日2013年8月8日;另外一张出票人河南玛德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717120419100010044、票面金额人民币十万元整、票号10200052/21283029、收款人郑州市安德普泰贸易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3年2月17日、到期日2013年8月8日),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请权利。本院于2016年5月25日作出(2016)豫1602民催1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5日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第一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王猛与其妻共同所有的登记在其妻王慧名下的座落在项城市106国道南颐和嘉苑5号楼[产权证号:【项城市房权证字第0000024801号】]的房产一套。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赵国莲:原告马振领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法定假日顺延)9时在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张志立,柴小红,朱纪伟: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俊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5)项民初字第0074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逾期依法强制执行。

王晓东,马素玲,王国志,李国荣:原告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作出一审裁定,因原告不服该裁定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

马少国、马月梅:本院受理杨洪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九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马少国、马月梅:本院受理常志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九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邓万宝:本院受理汪红平、唐东山、赵玉娟、李彩芳、小换国、康书红、罗红、朱亚萍、邬玉翠、黄军花、何银香、常建芳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新4202民初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程建芳:本院受理余美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陈刚:本院受理王庆英、陈国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赵桄豫(420683196203170093):本院受理张勇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鄂枣阳民一初字第005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丁陈、周亚奇:本院受理枣阳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你们和陈世龙、耿雪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本院受理曹华菊、肖胜尧申请宣告肖良才死亡一案,经查:肖良才,男,1970年8月1日出生,汉族,原枣阳市粮食局银凤公司职员,原住湖北省枣阳市南城办事处沙店社区居委会七组,身份证420683197008010339。于2001年春季走失,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本院受理刘凤仪申请宣告李华果失踪一案,经查:李华果,女,汉族,1978年10月16日生,住河南省桐柏县程湾乡三岔口村吴及沟6号。身份证:412932197810161325下落不明已满7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李华果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逾期本院将依法宣告失踪。

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

刚彦飞:原告罗亚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桐民初字第01112号民事判决书:准予原被告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

程传英:原告胡宗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桐民初字第00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

黄首兵、湖北宝龙兄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李贻安诉雷绍平、周忠凡及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不服(2015)鄂咸安民初字第02278号民事判决并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本院于2015年10月21日受理了申请人潍坊福耀行经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16年5月13日作出民事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2 28486517、31300052 28486518、31300052 28486519、31300052 28486521、31300052 28462477、31300052 28462478、31300052 28462479、31300052 28462480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孙永红、孙志刚:本院受理孙华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11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福建省铜马电机有限公司、林成仔:本院受理潍坊华天柴油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奎商初字第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红起:本院受理庄晓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97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蔡春德:原告泰兴市四牌楼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欠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原告要求你偿还代垫费用63200元、承包管理费25000元、赔偿损失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本院受理季新燕宣告李永忠失踪一案,经查:李永忠,男,汉族,1977年12月25日生,身份证321283197712253815,住泰兴市黄桥镇黄坍村十二组30号,于2006年2月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希望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王国权、陆金美:原告曹红寿诉你们及沈国富、吴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偿还借款60万元利息86.44万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申请人江山市加泰化工厂因于2016年2月20日遗失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营业部开具的票据号码为10400052/26635901、出票人为宁波奉化尧舜家纺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桐乡志悦布艺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营业部、出票日期为2015年12月11日、金额为100000元、背书人为桐乡志悦布艺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江山市加泰化工厂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票据付款日后15日且不少于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本院于2016年1月22日受理了申请人荆州安隆达纺织化工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对其遗失的票号为30600051/21914251、出票人为宁波市新龙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为荆州安隆达纺织化工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广发银行宁波马园支行支行、出票日期为2015年11月6日、票面金额为115650元、最后持票人为荆州安隆达纺织化工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6年5月23日作出(2016)浙0205民催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厦门康柏克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美支行与被执行人成伟(厦门)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雅迪尔五金工业有限公司、冯侃、厦门东百隆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陈辉跃及你债权纠纷一案,本院已拍卖你公司名下位于厦门市同安区莲美三路25号厂房2#及土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拍卖款分配方案,你应于本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执行局领取分配方案,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该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对该分配方案无异议,本院将依照该方案进行分配。

赵攀:本院受理华润置地(福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杏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陈志雄、陈若阳:本院受理连德群诉你们及杨闽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刘国均:本院受理李敬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湖民初字第7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汇德隆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厦门运输发展总公司杏林解放汽车维修中心与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集民初字第4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唐苗苗、陈钢:本院受理葛翠兰诉你们与张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嘉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吴长山:本院受理安徽润捷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阜阳众和饲料有限公司、程修身:本院受理武城县恒基棉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及山东省惠民县岳泰饲料有限公司、安徽省领航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州民二初字第00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阜阳众和饲料有限公司、程修身:本院受理阜阳郭兄弟油脂有限公司诉你们及山东省惠民县岳泰饲料有限公司、安徽省领航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州民二初字第00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福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阜阳市仁和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1202民初19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杨金陵:原告张朕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韩敬民、刘荣:原告段逢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陈安才:原告冉秀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及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胡雄:本院受理姚燕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嘉南民初字第2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联众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熊洪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谢佐海:本院受理熊洪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夏飞:本院受理嘉兴市康博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嘉南巡商初字第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兵:本院受理潘林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兴工业园巡回法庭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金雪华:本院受理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嘉南巡商初字第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姚国强:原告周亚超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嘉南巡商初字第5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蒂纳食品有限公司:原告郭兴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嘉南巡商初字第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兴林、沈根泉: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军良: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钱伟林: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应松: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吹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其林: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为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加础: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彩珍: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明华: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瑞华: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神超: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阿勇: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绪早: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2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洪立涛、张陆根: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惠芬、陈惠明: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长勇、刘加础: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冬良、姚建利: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汤新富、钱永林、蔡建良: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刘建平、刘代友: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支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张伟萍: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嘉南商初字第15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鲁红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嘉南巡商初字第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民一初字第685号  梁森全:本院受理原告潘汝明诉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梁森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潘汝明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支付利息(以30000元为本金,自2013年12月4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50000元为本金,自2015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68.98元(由原告垫付),由被告梁森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佛顺法民二初字第497号  伍立华、黄国定、第三人佛山市顺德区君雅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君莱酒店有限公司诉你们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一、伍立华、黄国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君莱酒店有限公司共同支付股权转让款48000元及利息(从2013年12月16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止,以100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从2014年1月16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实际尚欠股权转让款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二、伍立华、黄国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君莱酒店有限公司共同支付社保费2311.68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975.52元、公告费2650元,合共5625.52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负担1788.30元,由被告伍立华、黄国定共同负担3827.2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5)佛顺法良民初字第2559号  袁荣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诉被告袁荣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本院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5)佛顺法良民初字第2559号案的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信用卡透支本息114323.22元(暂计至2015年5月10日);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宁瑞红、人民陪审员林绮玲、麦小莹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审判员宁瑞红担任审判长,由书记员张宇担任记录。本案定于2016年10月10日9时在本院大良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依时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2015)佛顺法知民初字第677号  龙建颖:本院受理的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龙建颖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第5478888号“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热水壶;二、被告龙建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损失20000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750元,合共1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5)佛顺法知民初字第678号  马玉宽:本院受理的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马玉宽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第6765875号“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开关;二、被告马玉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损失9000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750元,合共1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5)佛顺法知民初字第683号  廖康珍:本院受理的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廖康珍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第5478888号“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热水壶;二、被告廖康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损失10000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750元,合共1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5)佛顺法知民初字第684号  刘峰:本院受理的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刘峰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5478887号“    ”、第5478888号“   ”、第6765872号“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热水壶;二、被告刘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损失25000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750元,合共1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葛坤山、丁佐梅、南通智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其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胜、张娜:本院受理原告单群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虞山人民法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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