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科技人员在国际组织任职

鼓励科技人员在国际组织任职

原标题:鼓励科技人员在国际组织任职

本报北京5月24日讯 记者张维 中国科协、民政部今日发布《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推动在我国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同等享受国家给予境外国际科技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意见》明确,建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领导机制,全面规划和指导中国科协系统国际科技组织工作,制定“十三五”期间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重点推送工作计划。

《意见》提出,在我国科技领先或具有竞争力的领域,积极新建或引导国际科技组织在我国登记并设立总部,将在我国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作为人才和培养推送工作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在我国已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运用国际规则、增强国际影响、凝聚行业共识的能力。支持国际科技组织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中参与或发起有影响力的大型国际科学计划。

《意见》提出,会同有关部门为我国专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推动建立评估激励机制:将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国际化能力建设和国际影响力提升等要素列入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将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列入人才评价体系,从国家层面制定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和国际科技交流的激励机制。

《意见》鼓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为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参与相关活动提供经费支持,不断扩大支持力度和资助面。支持国际科技组织领导职务任职人员履职所需出国参加行政性会议及相关活动经费,努力为担任重要国际科技组织领导职务专家提供国内办公经费,支持其开展国际组织任职相关研究等工作,争取为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后备人员参与目标组织活动提供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