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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没有管辖权 中国不予承认


来源:楚天都市报

徐宏表示,仲裁庭并没有秉持公正、客观的立场,而是曲解公约规定,迎合菲方主张,违背了应基于事实和法律得出具有管辖权结论的根本原则,在管辖权问题上作出了很难令人信服的裁决,这个裁决在国际法上是无效的,中国当然不予承认。

原标题:仲裁庭没有管辖权 中国不予承认

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12日向中外媒体阐释了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所涉国际法问题,强调有关仲裁庭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对这个案件没有管辖权,无权作出裁决。

徐宏在当日举行的吹风会上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多种多样,强制仲裁只是其中之一。而且,与谈判协商等方式相比,强制仲裁是次要的、补充性方式,它的适用是有条件的,至少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首先,提请仲裁的有关事项如果超出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就不能采用强制仲裁。菲律宾提请仲裁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已经超出了公约的适用范围,因此不能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其次,如果有关争端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活动或执法活动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有权声明不接受强制仲裁。第三,如果当事方自行选择了其他方法解决有关争端,不应再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第四,当事方有义务先就争端解决方式交换意见。如果当事方没有履行交换意见的义务,就不应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

“根据上述条件来衡量菲律宾单方面所提的仲裁,不难看出其已违反了国际法,属于典型的滥用公约。因此,这个仲裁案自始就不应该存在。”徐宏说。

徐宏表示,仲裁庭并没有秉持公正、客观的立场,而是曲解公约规定,迎合菲方主张,违背了应基于事实和法律得出具有管辖权结论的根本原则,在管辖权问题上作出了很难令人信服的裁决,这个裁决在国际法上是无效的,中国当然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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