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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讲《孝经》之五刑章


来源:齐鲁壹点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孔夫子是说啊,应当被处以五刑的罪状有三千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顺的罪过更大的了。讲完这一章,同学们的问题基本上集中在两个方面。接下来,我为大家拆解开来,一一阐明。

原标题:开讲《孝经》之五刑章

昆仑绝顶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孔夫子是说啊,应当被处以五刑的罪状有三千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顺的罪过更大的了。讲完这一章,同学们的问题基本上集中在两个方面。接下来,我为大家拆解开来,一一阐明。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五刑的内容。五刑源于上古蚩尤法刑于三苗,至夏代开始逐步确立,于西周时期写入吕侯编著的《吕刑》,是一种极其残忍的肌体惩罚。相传五刑是由五行相克而产生的:一曰,火能克金,故墨以变其肉。也就是在额头刻字,涂以墨水。这种刑罚千百年来都被视以羞辱之能事。但凡被施以墨刑的人,出门都得掩面潜行,没有敢招摇过市的。可如今呢?很多年轻人和老愤青都故意对自己施以墨刑,(当然了,也有人管这个叫纹身)自我感觉良好,殊不知“身体毛发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弟子规》有云:“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如此伤身、败德实为不孝,易遭众人鄙视,智者不为啊;二曰,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也就是斩骨剁脚;三曰,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四曰,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也就是割掉“小鸡鸡”;五曰,水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一般就是砍头。”

三千年的刑律虽然花样翻新,但其实质却从来未曾改变,我做个粗略的统计,方便同学们一目了然。

同学们第二个问题集中在“罪莫大于不孝”。很多同学困惑:难道不孝顺,就得被杀头吗?不孝顺该不该被杀头,这个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同学们的问题不是出在这儿,而是对“孝顺”的概念有了偏差。

什么是孝顺啊?得天经之道,谓之“仁爱”;的地义之道,谓之“恭顺”,天经地义合起来就是孝道——仁爱恭顺。孝道分小孝和大孝之分,小孝孝于庭闱 ,大孝孝于天下。

说一个人恭顺长辈,赡养父母,爱护兄弟,这样的人必然被邻里称道。只不过其人虽尽心竭力,受益者不过是血亲同族。其行虽美,其行亦私,至其极尽,不出小孝之属。那什么是大孝啊?大孝者,恭顺天下之长辈,赡养天下之父母,爱护天下之兄弟!这样的人忧必在众人之先,乐必在众人之后。身前不计荣辱,身后流芳万世。

大孝子焦裕禄公,山东淄博博山县北崮村人。1962年主政河南省兰考县,时值该县遭受严重之内涝、风沙、盐碱三害。焦公解民疾苦,事无巨细,必然亲力亲为。其政养一地之父母,救一方之兄弟,正一世之教化。然仁政两年,病逝于任上。一生两袖清风,万世汗青美名。

《五刑章》所谓“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实际上就是从大孝和小孝两个方面,阐明了天下大乱的根源。谁能要挟君王?自古有“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之说。要挟君王,拿公理仁义做幌子,实则为达个人目的不择手段。这样的人没有国家的观念,也没有民族的观念,只有他自己,这就是没有大孝。诽谤圣人的人,是要摧毁一切行为和思想的规范,换句话说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仍然是没有公理和仁义,还是没有大孝。诽谤忠孝的人,没有父母亲情。那外面混世魔王也就罢了,回到家里打老婆,骂父母,虐待孩子,那是连最后的做人底线也没有了,也就是没有小孝。这三毒俱全,便是天下大乱的根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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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星期二

于日照

标签:国学 儒学 孝经 五刑 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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