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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吃”科尔姆·托宾


来源:北京青年报

每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弄几本新书来看。我所说的“新”,是指我之前不太知道的一些作家的书,我称之为“试吃”。如果试吃成功,我就会花很长一段时间去阅读这个作家所有能找到的书。科尔姆·托宾就是这么进入我的视线的,他的被我挑来“试吃”的书是《布鲁克林》。

原标题:“试吃”科尔姆·托宾

《布鲁克林》 [爱尔兰]科尔姆·托宾 著 柏栎 译 上海文艺出版社2016-1

◎布克

每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弄几本新书来看。我所说的“新”,是指我之前不太知道的一些作家的书,我称之为“试吃”。如果试吃成功,我就会花很长一段时间去阅读这个作家所有能找到的书。科尔姆·托宾就是这么进入我的视线的,他的被我挑来“试吃”的书是《布鲁克林》。

之所以选择它,现在想来,估计与封面上那对男女拥抱的姿势和他们的面部表情有关。我在想,这一抱,是重逢?还是告别?其实,直到看完整本书,我都不能确定。但我希望是重逢,因为重逢属于托尼。对我来说,这本书,科尔姆·托宾最成功的地方就是他塑造了托尼这个人物。

我爱托尼,因为他不光帅,举止优雅,他的身上还拥有大部分女人所渴望的柔情。

艾丽丝从小到大就没离开过她生活的那个爱尔兰小镇,然而姐姐通过一位球友,让她来到了布鲁克林。这本书大部分是写艾丽丝在布鲁克林的生活、工作和爱情,写漂泊异乡的人为了融入当地生活所遭遇的困境、挣扎和迷惘。也许是因为身处陌生的地方,内心特别孤独,她爱上了举止优雅、帅气、柔情的水管工托尼。

科尔姆·托宾的叙述不动声色,却字字饱满,句句含情。通过他的讲述,我爱上了这个生活中并不存在的人——托尼。

托尼腼腆、深情,他默默地为爱付出自己,却从不张扬。不幸的是,就在他们热恋的时候,艾丽丝接到了姐姐去世的消息。她决定回国吊唁为她奉献了一切的姐姐。托尼没有阻拦艾丽丝,他只有一个请求,请求艾丽丝在走之前嫁给他,艾丽丝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开口时眼中含泪,‘因为如果我们不这样做,我会发疯的。’”

正如托尼所料,艾丽丝回到家乡后,很快便陷进了母亲的眼泪,以及熟悉的环境带给她的安逸生活里,而且还爱上了帅气男孩吉姆。幸好在那个晚上,她得知自己在布鲁克林的一切在家乡并非密不透风,她和托尼结过婚的事实很快便会传到吉姆耳中,于是,她当晚订好了回布鲁克林的船票。

看完这本书,我搜了一堆关于作者科尔姆·托宾的材料,知道他的小说曾三次获得布克奖,人们称其为“英语文学中的语言大师”。他的作品大多写爱尔兰移民在异国他乡的生活、工作和爱情。

托宾似乎更相信男人的爱。在这个故事中,他塑造的两个男人托尼和吉姆都比女主艾丽丝专情。艾丽丝的爱,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她和托尼结婚,并不影响她回到家乡后和吉姆恋爱,而当她明白在家乡会陷入困境时,她又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吉姆——在托宾看来,女人是现实的动物。

标签:托尼 布鲁克林 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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