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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非法疫苗,只管“异常反应” 疫苗保险还值得买吗?


来源:新快报

疫苗保险一直都有,只是不太被人关注,山东非法疫苗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后,这类保险又进入了市民的视线。据介绍,我国疫苗分为政府免费提供的一类疫苗,以及由疫苗商家定价的二类疫苗。针对疫苗接种可能带来的风险,我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方案,只是保障力度相对有限。而在商业疫苗保险领域,相关的疫苗保险一般都会将二类疫苗、问题疫苗、非法疫苗等列入到免责范围。有业内专家认为,有必要建立疫苗强制保险制度,进而完善对疫苗质量和接种异常反应等风险方面的保障。

原标题:不管非法疫苗,只管“异常反应” 疫苗保险还值得买吗?

日期:[2016-04-04] 版次:[B04] 版名:[赚钱周刊·新金融·保险] 字体:【大中小】

疫苗保险一直都有,只是不太被人关注,山东非法疫苗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后,这类保险又进入了市民的视线。据介绍,我国疫苗分为政府免费提供的一类疫苗,以及由疫苗商家定价的二类疫苗。针对疫苗接种可能带来的风险,我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方案,只是保障力度相对有限。而在商业疫苗保险领域,相关的疫苗保险一般都会将二类疫苗、问题疫苗、非法疫苗等列入到免责范围。有业内专家认为,有必要建立疫苗强制保险制度,进而完善对疫苗质量和接种异常反应等风险方面的保障。

■新快报记者 李驰/文 廖木兴/图

部分地市政府

也购买了疫苗保险服务

据统计,我国每年疫苗预防接种数量达到10亿剂次。如果按照当前的疫苗不良反应率百万分之一到百万分之二来计算,那也意味着每年仍然会有成百上千个孩子暴露在相关风险之下。业内人士补充,“疫苗保险在市场上一直偏‘冷门’。然而,如果单从孩子的风险保障角度来考虑,它存在的意义较大。”

作为一项政策性项目,政府对疫苗异常反应受害群体早已建立起了救助补偿机制。2005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异常反应需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各级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果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补偿费用由相关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规定,政府补偿特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后产生的不良反应,这里并不包括疫苗质量不合格以及接种不规范导致不良反应的情形。换言之,如果是疫苗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害,只能由厂家负责赔偿。另外,二类疫苗并不在政府财政救助补偿的范畴当中,这里只针对一类疫苗可能存在的后遗症风险。

事实上,政府也在力图完善前述补偿机制,目前部分地市政府已出资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疫苗保险服务。以北京为例,今年1月1日起,该市正式实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项目试点工作,项目由人保健康进行承保,保障内容大致是在《北京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了20万元疾病身故保险金、5000元遗体转运费及异常反应发生后三年内的医疗费用补偿。

市面疫苗保险只保“异常反应”

除了政府出资购买的保险,市面上针对消费者出售的商业疫苗保险也有不少。新快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目前至少有3家保险公司推出了疫苗意外伤害保险,为儿童的疫苗接种风险提供保障。

据了解,这些产品的承保年龄从0岁到17岁不等,每年的保费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值得留意的是,在一些社区医院的疫苗接种室门口,往往会有一些疫苗保险的介绍,消费者不妨留个心眼。

记者从业内获悉,阳光人寿于2013年就推出了首款儿童疫苗接种保险“阳光贝贝”,年缴保费300元就能享受意外疾病身故保障3万元,重大疾病10万元,预付免疫(专门针对疫苗接种)5万元等保障。中国平安当前也在某平台上推售“针无忧儿童疫苗险”,其包含疫苗接种意外身故残疾和异常反应及偶合症意外医疗保障,最高赔25万元。此外,太平洋保险也推出了儿童预防接种意外保险。

所谓“异常反应”,就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从前述产品的条款来看,疫苗保险基本上将二类疫苗、疫苗质量问题、偶合发病等情况列入免责范围。本次山东疫苗事件中的非法疫苗,不在疫苗保险赔付范围内。如果有投保,保险公司一经发现,就会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疫苗保险的未来

专家建议推强制险

“市面上针对普通消费者的疫苗保险,限制性条件很多。”广州一位资深保险人士认为,“疫苗生产商有必要为疫苗质量投保。而在储存、运输和接种环节,相关机构也可通过责任险形式为疫苗风险兜底。”据悉,国内某大型产险正在江苏、浙江等地通过卫生厅和防疫中心等机构,推广与疫苗相关的责任险产品。

众所周知,早在2006年7月,我国就开始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一强制险缓解了事故中的矛盾。基于此,有专家就顺势提出,能不能建立起疫苗强制保险制度呢?全国政协委员朱成钢曾撰文指出,除了扩大救助和补偿范围、设立救助和补偿专项基金、改变异常反应鉴定模式外,建立统一的疫苗强制保险制度,也可作为疫苗不良反应损害的救济路径。

朱成钢认为疫苗强制保险应该包括两个维度:一是推行疫苗质量强制保险制度,相关部门可联合出台制度,疫苗生产商为疫苗质量投保,保险公司用保险和再保险机制将质量问题造成的责任风险在全球范围内分散和转移;另一个是推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可由商业保险机构推出专门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责任保险产品,公共卫生部门为每次接种行为购买保险。

标签:疫苗 预防接种 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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