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前及当天交易按旧限购条件执行

25日前及当天交易按旧限购条件执行

原标题:25日前及当天交易按旧限购条件执行

深圳市规土委解读“3·25”楼市新政

3月25日晚,《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府办〔2016〕12号)出台。这个被业界称为深圳“3·25”楼市新政的《意见》明确提出:深户购买2套房在首套还清的情况下,首付由三成提高至四成;非深户购房社保证明从1年提至3年,继续限购1套等。《意见》也被称为深圳 “3·25” 楼市新政。

买家已起诉强制过户,但是尚未一审判决,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新政出台,买家失去购房资格怎么办?“3·25”新政当日即生效,但是发布时间为25日晚上10时50分左右,当日完成网签的客户该如何处理?昨日,是深圳 “3·25” 楼市新政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实施过程也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昨日,深圳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回复表示,购房者在25日前(含当天)有网签合同、网签认购书或者能提供相关银行转账有效凭证的,可视同已发生交易,可按《意见》发布前的限购条件执行;3月25日之后的所有商品住房交易须严格执行《意见》规定。

案例1:买家突然失去购房资格

昨日,房地产律师张茂荣向记者报料: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代理买方2015年起诉的强制过户案件,之前有购房资格,新政后该买方失去了购房资格,因此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为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导致其可能败诉!

据悉,2015年4月6日,买方袁小姐以162万元购买业主深圳市福田区某物业,合同签订后袁小姐如约转账支付定金8万元,中介佣金8100元;5月27日在建设银行监管首期款37.5万元,去年“3·30”政策后房价暴涨,因此业主单方撤销担保公司公证委托,拒不履行合同。于是,袁小姐委托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催告业主履行,业主仍不履行,无奈之下袁小姐于2015年6月委托律师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因福田法院没有及时给袁小姐开具通知书,导致迟迟未能开具购房资格证明。

今年3月18日上午该案在福田法院开庭,庭审后法官出具通知书,让袁小姐去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购房资格证明。3月24日,袁小姐提出申请,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给予了回执,25日晚深圳出台楼市新政。昨日,袁小姐被相关部门告知因新政出台,袁小姐不再具备购房资格,因此无法为其出具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

据了解,虽然袁小姐属非深户,至今已连续交纳社保21个月。在起诉之日至2016年3月25日之前,她均具备购房资格。

案例2:赶在新政前付了定金却不符合新政?

“我们一线工作人员打探到宝安、银湖、南山产权登记中心均已下发通知:3月28日开始执行社保满3年政策。对于25日之前已经打好网签合同的,没有影响。25日(含当天)之后打合同的,按照新政策执行。对于新政策解读,要求为连续3年社保。如果有断缴3个月内,可以开证明;超过3个月的,暂时不能过户……”昨日,一名家家顺的一线中介人员任先生向记者报料:“3·25”楼市新政已经开始落地,但政策是25日晚间才发布,当日已完成网签、按照新政可能没资格购房的客户又该怎么办呢?任先生告诉记者,业界对这个问题非常关心。

张小姐3月初下定了龙岗一套450万元的改善房(为二套房),她的网签26日办下来,但是定金等早已支付,按照新政得首付四成。

“没想到新政这么快实施,一时间我到哪里再去凑45万元的首付啊?”张小姐向记者表示,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她睡觉都不安稳,一直在到处想办法借钱。

3月25日前(含当天)提供网签、银行转账凭证可按旧政执行

昨日,就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某些具体细节,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做了解读。

据该负责人介绍,《意见》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目标,通过供给侧发力与需求侧管理相结合,增加住房市场有效供应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稳定住房市场供求关系,一方面保护了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另一方面抑制了市场投机炒作,将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针对外界关心的《意见》执行时间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购房者在3月25日前(含当天)有网签合同、网签认购书或者能提供相关银行转账有效凭证的,可视同已发生交易,可按《意见》发布前的限购条件执行;3月25日之后的所有商品住房交易须严格执行《意见》规定。

该负责人还透露,新旧政策衔接期间,该委已加派人手着力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市民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9650888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