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消协“五进”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原标题:乌苏市消协“五进”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3月8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消费者协会召开乌苏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乌苏市2016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维权与监督活动,推动行政机关、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广大企业、新闻媒体等共同树立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观念和方式,促进消费环境改善和消费潜力的释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纠纷。聆听百姓心声,对消费者投诉和反映的消费纠纷等问题要及时回应;突出宣传和推广使用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和新疆315微信公众平台,发挥手机终端和信息网络方便快捷的优势,推动消费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和28个成员单位牢固树立“维权就是维稳”意识。
围绕活动主题,面向社会扎实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五进”活动。各成员单位发挥“消费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和消费维权志愿者宣传新消费引领作用,倡导文明、环保、节约的消费理念,向消费者传授科学消费知识和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以街道社区、乡镇团场消费维权基层组织“一会两站”为依托,加强支持和指导力度,推进“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集市”因地制宜地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答疑解惑,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受理投诉和识假辨假等服务,为城乡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加强对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的市场监管和社会监督,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协会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律师、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合作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消费调查和消费者评议活动,加强对相关行业制度规范的分析评判,推动行业自律;工商、质检、农业、价格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加强护农惠农力度,积极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三下乡活动,注重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关注农村消费安全,集中整治侵害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展示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给广大消费者提供真实、可信的消费信息,宣传服务品牌,向社会作出诚信承诺。
各新闻媒体和新型网络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3·15”活动宣传氛围。通过丰富载体、创新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报道“3·15”宣传咨询服务月系列活动,强化对新《消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积极参与和配合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调查、消费体验和消费者评议等社会公益性活动,揭示新问题,弘扬好风气,传播正能量,对一些消费侵权与纠纷的典型案件全程跟踪深入报道。(通讯员 杜志锋 缑明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