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 最高骗走亿元
原标题:电信网络诈骗 最高骗走亿元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4日在北京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2015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
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李睿懿介绍,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与应用的快速发展,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特别是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现象比较突出。不法分子通过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利用网络改号电话、“伪基站”设备等,通过拨打电话、发送手机短信,跨省、跨境针对不特定群众大肆实施诈骗活动。
诈骗一旦得手,往往给群众和被骗单位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诈骗数额上百万、千万的案件已不鲜见,甚至已经出现了诈骗数额上亿元的案件。有的企业被骗巨额资金导致破产倒闭,有的普通群众被骗走“养老钱”、“救命钱”,导致轻生自杀。
李睿懿认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了公民和法人组织的财产权利,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电信网络秩序,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
对此,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加大对此类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累犯、惯犯、职业犯的惩处力度。
李睿懿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一旦遇到此类情况,自己不仅不上当受骗,还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进一步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同时,最高法还发布了诈骗数额大、涉及地域广、被害人数多的9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称“医保卡异常”诈骗
福建省晋江市吴金龙等人在老挝万象设立诈骗窝点,通过网络电话向中国大陆各省市固定电话用户群发送语音信息,谎称“医保卡出现异常”。待被害人回拨时,由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团伙成员谎称被害人医保卡涉嫌盗刷违禁药品,随后由冒充公安人员的团伙成员使用预先更改好的“公安局号码”(来电显示为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外公布的号码)骗取被害人信任,套取个人信息,谎称被害人银行账户存在安全问题。随后再由冒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团伙成员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到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清查比对”。吴金龙参与诈骗犯罪数额高达1019万余元。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金龙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电视节目中奖”诈骗案
海南儋州市陈洁在百度吧、阿里巴巴等网站,发布关于在“中国好声音”、“星光大道”等栏目中奖的虚假信息。同时还发布关于“抽奖活动的二等奖是真的吗”、“中国好声音有场外抽奖活动吗”、“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是多少”等虚假咨询问题,并在网上予以回复,借此在网上留下虚假的“栏目组客服电话”或“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法院”的联系电话。当被害人拨打上述虚假联系电话咨询时,陈洁冒充客服或法院工作人员称,被害人所咨询的信息是真实的,并告知被害人如要领奖,需将“手续费”或“风险基金”汇入指定账户。陈洁诈骗两起,骗得金额8800元。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洁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