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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从化市委常委方纪章 受贿300多万 一审获判8年


来源: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周聪 通讯员 罗碧君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原广州从化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方纪章因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0万元。

原标题:原从化市委常委方纪章 受贿300多万 一审获判8年

日期:[2016-02-25] 版次:[A12] 版名:[世相] 字体:【大中小】

新快报讯 记者周聪 通讯员 罗碧君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原广州从化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方纪章因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2年,方纪章在担任从化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从化市副市长期间,利用分管经济工作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招商引资、征地补偿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收受或与其妻杨伟红(另案处理)共同收受广州华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林海等五人贿送的人民币132.34万元、美金3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的公司干股。

方纪章的犯罪事实共有五宗,其中四宗有其妻杨伟红参与伙同受贿。例如,在2004年5月至2012年间,方纪章利用任职便利,为广州华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林海在招商引资、出租土地等方面提供帮助,伙同其妻子共同或单独收受林海贿送的财物和公司干股,包括: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广东台阳智能技术实业有限公司的40%干股(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用于购房的人民币10万元以及美金3000元。

标签:人民币 广州 从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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