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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天津港爆炸事故12名嫌疑人涉嫌受贿犯罪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今天,国务院公布了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据最高检介绍,检察机关依法对25名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其中,12人涉嫌受贿犯罪。

原标题:最高检:天津港爆炸事故12名嫌疑人涉嫌受贿犯罪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今天,国务院公布了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据最高检介绍,检察机关依法对25名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其中,12人涉嫌受贿犯罪。

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最高检成立了由最高检和天津市检察机关有关人员组成的检察调查专案组,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配合,依法对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深入开展调查。

据了解,2015年8月,检察机关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11名涉嫌渎职犯罪责任人依法立案侦查后,继续深入查办事故背后所涉职务犯罪,又于2015年9月和11月先后对14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天津爆炸调查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从罪名来看,涉嫌玩忽职守罪19人,滥用职权罪6人,其中12人同时涉嫌受贿犯罪。

据“8·12”事故检察调查专案组负责人介绍,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暴露出企业违法违规经营和政府监管失职渎职等问题十分突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依法对已侦查终结的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

标签:侦查 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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