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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河沿房改带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迁公告及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来源:法制日报

根据2014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东发改[2014]2235号、市住保办《关于东城区西河沿房改带危改项目继续纳入危改范围的函复意见》(京住危字[2013]20号),市规划委东城分局《规划意见复函(建设单位申请)》(2009规[东]复函字0004号)、《关于西河沿项目规划延期的复函》,市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预[2014]017号),东城区环保局《关于安外西河沿危改小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的批复》(东环保审字2011-291),东城区危改办《关于东城区西河沿项目基本情况的说明》等相关文件,

原标题: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河沿房改带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迁公告及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根据2014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东发改[2014]2235号、市住保办《关于东城区西河沿房改带危改项目继续纳入危改范围的函复意见》(京住危字[2013]20号),市规划委东城分局《规划意见复函(建设单位申请)》(2009规[东]复函字0004号)、《关于西河沿项目规划延期的复函》,市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预[2014]017号),东城区环保局《关于安外西河沿危改小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的批复》(东环保审字2011-291),东城区危改办《关于东城区西河沿项目基本情况的说明》等相关文件,由北京腾利达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继续建设东城区西河沿房改带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迁公司为北京东方兴诚拆迁有限公司、北京天健伟业拆迁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永鑫拆迁有限公司。评估单位为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华颂永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现该项目的拆迁工作正处在实施阶段,建设地点如下: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安德路南侧,东至现状住宅楼、西至中成大厦、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安德路,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我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对上述项目范围内的部分房屋所有权人;已故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直管公房的承租人、已故承租人的共居家庭成员等无法联系,影响到了拆迁安置工作,为了维护保障相对权利人的权利。现对下列房屋产权人、已故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承租人、已故承租人的共居家庭成员进行公告,请下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及时与我公司取得联系并办理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房屋评估报告领取及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有关拆迁事宜,逾期我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河沿危旧房改造拆迁范围内的拆迁居民:

关于东城区西河沿房改带危改项目拆迁一事,根据《北京市城市住宅拆迁市场评估技术方案》规定:

拆迁评估价款=[(标准房地产价格-标准重置价)×K+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朝向修正系数×楼层修正系数×其他因素修正系数×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拆迁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22080元/平方米,标准重置价1475元/平方米。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根据《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京国土房管拆[2003]808号)结合被拆迁人所有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作价。

拆迁当事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评估的结果与原评估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拆迁当事人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的,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评估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的,受委托评估机构应当在十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北京腾利达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已委托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华颂永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您所有之房屋依法进行评估作价。同时根据实施意见(京国土房拆[2003]777号)中:“对于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人不到现场者不予配合的,评估机构也可以进行评估”的规定,我公司已对您上述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了评估。根据《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将您的评估报告依法向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10-84121522

北京腾利达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2016年1月28日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坐落

原惠清安外西河沿4号楼4单元302号

多富有安外西河沿7号楼2单元101号

李秀珍安外西河沿11号楼1单元203号

标签:售房 国土局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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