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仁风投毒案”写入云南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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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仁风投毒案”写入云南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原标题:“钱仁风投毒案”写入云南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钱仁风当庭释放,走出法院。(资料图 人民网 李发兴 摄)

钱仁风当庭释放,走出法院。(资料图 人民网 李发兴 摄)

人民网昆明1月26日电 (薛丹)1月26日下午,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继续按照各项议程进行,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钱仁风投毒案”被写入报告内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宁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说,“省检察院对巧家县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立案复查,经深入调查取证,以证据不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后依法改判无罪。”

2002年2月22日,云南昭通市巧家县 “星蕊宝宝园”一名2岁的幼儿因摄入毒鼠强抢救无效死亡。据云南当地媒体报道,在当年的刑事判决书上法院认定,2002年2月22日吃过午饭后,在该幼儿园做工的钱仁风在厨房的部分食品内投放毒鼠强,并拿给园内的幼儿食用,导致幼儿中毒身亡,并造成其他两名幼儿住院治疗。2002年9月3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凤无期徒刑。2015年12月21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件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已经服刑13年的钱仁风无罪。

李宁表示,云南省检察院在过去的一年中共监督立案、撤案2187件,纠正漏捕、漏诉1933人,提出抗诉261件,监督纠正侦查、审判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559件,纠正提请和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768人,及时纠正有罪不究、量刑失衡、刑罚变更执行不当等问题,共受理审查申请监督案件6817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56件,对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795条,坚守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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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红霞、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