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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代办二手车落户 黄牛党勾结社区工作人员出售“居住证”


来源:亚心网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刘新草 通讯员 刘亚)以帮别人办理二手车落户手续,从中收取“代办费”谋生的二人,为赚取更多的钱,竟勾结社区工作人员一起私自制作、出售《居住证》和《二手车购车证明》,用于给外地户口想要将二手车落户在乌市的客户。最终,不仅参与其中的3名社区工作人员因此丢了工作,共同作案的6人还要面临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原标题:为他人代办二手车落户 黄牛党勾结社区工作人员出售“居住证”

为他人代办二手车落户 黄牛党勾结社区工作人员出售“居住证”

6人因此获刑7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刘新草 通讯员 刘亚)以帮别人办理二手车落户手续,从中收取“代办费”谋生的二人,为赚取更多的钱,竟勾结社区工作人员一起私自制作、出售《居住证》和《二手车购车证明》,用于给外地户口想要将二手车落户在乌市的客户。最终,不仅参与其中的3名社区工作人员因此丢了工作,共同作案的6人还要面临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家乌市米东区一小区的李延平(化名)和王春华(化名)原本是一对夫妻,离异后,二人都暂无工作就还住在一起共事。因为两人对二手车落户手续较为熟悉,所以,他们长期混迹于车管所附近,寻找需要代办二手车落户的顾客。

2015年3月的一天,一位曾委托自己办理过二手车落户的顾客在微信上询问李延平,他能否将外地户口的车主所购的二手车落户在乌市。经过询问,李延平得知,这名顾客的朋友李某是石河子人,因为经常来往于石河子和乌市之间做生意,为了方便,所以想购置一辆二手车,并将车辆落户在乌市,如果李延平能见此时办妥,他将给与双倍的“代办费”。

但根据乌市二手车落户的有关规定,购买二手车在乌市落户必须提供乌市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和在居住地社区开具的《二手车购车证明》。但棘手的是,李某在乌市并没有固定住所,所以也就没有办理居住证。

没有《居住证》却想要给车辆落户,这单“生意”可急坏了李延平,回到家后,他将此时告知了前妻,王春华听后喜笑颜开,她说,正巧自己有一位老同学在社区工作,找她帮忙说不定就能解决问题。

随后,王春华将在米东区一社区工作的同学邱淑娟(化名)约了出来,对方听后,担心为此丢了工作,有些犹豫不决,王春华软磨硬泡,并对其承诺,以40元每张《居住证》,90元一套《居住证》和《二手车购车证明》的价格支付给邱淑娟。

邱淑娟回到单位后,趁着上班期间,同事们各自忙碌时,她立刻登录用于办理《居住证》的信息平台,根据王春华提供的信息制作了一张《居住证》。

首单业务成功完成后,几人都尝到了甜头,而邱淑娟发现工作不仅简单,而且来钱快捷,因此胆子也逐渐变得大了起来,她还邀请了关系较好的同事吴莉(化名)加入行列当中,一起赚钱。有了两位社区的工作人员“帮忙”,李延平和王春华接的生意越来越多,为此,李延平还找来自己的弟弟李延亮,让他专门负责“送货”收钱。

随着需要制作的《居住证》越来越多,为了不让同事起疑,同时为了方便“工作”,王春华和邱淑娟商量后决定,将制作过程搬到家里进行。在邱淑娟的帮助下,王春华在自家的电脑上下载安装了用于办理《居住证》的信息平台,根据邱淑贞提供的密码,李延平在家专门负责办证,为此他还购买了一台打印机打印《居住证》。而在此期间,在另一社区做协警的贺振(化名)也给李延平“帮忙”办起了《居住证》。

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们共办理了近百张《居住证》和《二手车购车证明》,李延平和王春华也因此牟利一万多元,李延亮从中收取“跑腿费”700余元。

就在这伙人为这份简单而又有回报的“工作”感到窃喜之时,他们的一名“同行”被公安机关抓获,很快,其余同伙都被米东区警方相继抓获,6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5年12月11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6人提起公诉。

米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延平等6人以牟利为目的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妨害了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最终,法院判决,李延平、王春华、邱淑娟、李延亮、吴莉、贺振六人均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分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将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

标签:二手车 李延平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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