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易容术成社会隐患
原标题:别让易容术成社会隐患
欠下数十亿元高利贷债务后,45岁的广东惠东籍妇女沈应莲于2014年1月出逃。2015年11月下旬,涉嫌合同诈骗的沈应莲在京落网,其所带的100多万元现金花费殆尽,其中一部分用在了整容、易容上(《南方都市报》12月28日)。
沈应莲为了逃避30亿元的债务纠纷,花费巨资在美容院做了“易容手术”,做了这个手术之后,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不会再认出她了。这暴露出美容业的乱象——既美容,也整容。特别是,整容的技术已到了可以“换个模样”的地步。这是技术的进步,也是监管的漏洞。
去年,贵州一名嫁到外地的女子回乡办理一些手续,结果她的要求被拒绝了。有关部门的理由是“身份证上的她和她不是一个人”。于是,这位女士找媒体投诉。记者采访发现,原来这名女子做了整容手术。可见,整容术给社会管理带来了麻烦。
这需要反思两个问题:其一,整容行业有没有权利开展“易容手术”,能否随意把一个人整成刘德华或张学友?整容业要有一个底线,就是可以让人变美,却不能把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其二,户籍管理如何跟进?整容手术多了,就会给身份管理带来困难。那么,对于整容的人,应规定“整容后须更换身份证”,还必须将整容前后照片存档。
◎郭元鹏 电视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