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示考生: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责
原标题:教育部提示考生: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责
日期:[2015-12-18] 版次:[A29] 版名:[中国] 字体:【大中小】
据新华社电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日-28日举行。为加大对考试违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教育部昨日向社会公布了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同时提示考生,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刑法修正案(九)》已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相关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责。此外,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也将被追究刑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