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
原标题:云南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李嫒池)为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科学整合和优化社会资源,搭建消防工作信息共享、互动交流、资源互助、互相帮扶的平台,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水平,12月15日,云南总队下发通知,在全省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
云南总队明确,各级消防部门要认真梳理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在各县级以上城市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划定区域联防范围。对重点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按照“位置相邻”的原则划分联防区域时,州(市)政府所在城市区域内单位数量不宜超过25家,其他县级以上城市区域内单位数量不宜超过15家,且每个区域内应有1至2家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示范单位。对重点单位数量较少、分布较分散的地区,应采用“行业相近”的划分模式,成立联防组织。
云南消防总队要求,当地消防部门要牵头组织区域内单位选举成立区域联防办公室、消防安全检查小组、灭火救援小组等区域联防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要督促各联防机构以会议、公众微信平台、QQ信息群等方式搭建消防工作交流平台,发动联防单位从业人员关注,并定期利用平台发布相关的消防安全常识、消防部门工作信息、区域内消防工作动态、单位先进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和理念,共同研讨消防工作,共享消防安全资源。要督促区域内消防安全检查小组每周组织联防单位对区域内市政消火栓完好情况、消防车道畅通情况进行排查。每月至少组织成员单位开展1次互检互查,在区域联防公共平台内公告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跟踪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并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
同时,消防部门要督促各区域联防机构整合成员单位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的人员、消防器材装备、消防通讯等资源,建立灭火救援小组,完善初起火灾处置的人力和装备保障资源库,有条件的可设置统一执勤备勤室,实现24小时轮流值守。灭火救援小组每半年至少组织区域内单位开展1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部门每半年联合区域联防机构开展1次区域消防联合演练。发生火灾事故时,联防区域内各单位灭火救援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领导,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统一组织调配,实现区域联防联动。区域联防机构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开展1次集中消防培训,对新上岗员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等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