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天使之心守护折翼少年
原标题:用天使之心守护折翼少年

窦婷婷与涉罪未成年人谈心交流。
■人物介绍
窦婷婷,女,28岁,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局莎姐检察官,三级心理咨询师。
四年前,窦婷婷还站在西南政法大学的三尺讲台上;四年后,她的人生舞台变成了一方公诉席,从此与失足折翼少年结下不解之缘。
2014年2月12日,重庆的冬天依旧阴冷,窦婷婷像往常一样到看守所提讯,她惊讶地看到小陈竟然穿着一双破旧的凉拖鞋走进讯问室。“冷吗?”窦婷婷忍不住问道,小陈微微地点了一下头,猛然又赶紧摇头,“哦,不冷,他们借了衣服给我穿。”听到眼前这个七尺男儿如此回答,窦婷婷的心为之一颤。
“姐姐,可不可以不要告诉我的父母,我出去挣钱赔给别人。”小陈一再恳求。这么坚强善良的孩子,是什么原因让他走错这一步呢?原来,小陈是一名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半年前他从万州来到渝北上班,因为老板拖欠工资,没有生活来源,一时糊涂偷了同事的手机变卖。窦婷婷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第一时间发动身边的同事们捐赠衣物,为小陈凑齐了过冬的棉衣、棉鞋。小陈的泪水早已浸湿眼眶,他想起了远嫁湖南的姐姐。
考虑到小陈盗窃数额不大,情节较轻,案发后及时退赃,第二天,渝北区检察院对小陈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母亲决定不再外出打工,留在小陈身边陪伴。最后,小陈被附条件不起诉。为了修复小陈一家聚少离多带来的亲子关系困扰,窦婷婷专门邀请了心理专家多次进行心理辅导,陪同的母亲看到孩子一天天变得开朗、懂事,甚是欣慰。
前不久,小陈给窦婷婷寄来一封信,信中写道:“姐姐,我现在在老家的一个烤鱼店上班,和妈妈在一起,我觉得自己特别幸福,而且我已经把钱赔给同事了,现在我们还是好朋友。”
成绩:2012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案236人,参加各类法制宣讲58场,被光明日报、重庆电视台等媒体报道31次,获得渝北区五一巾帼标兵等十余项荣誉。
■评价
渝北区团委副书记曾劲:窦婷婷从大学老师变为莎姐检察官,身份变了但关爱之心延续。她从不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热情地通过心理疏导和跟踪帮教挽救失足青少年,她以天使之心为折翼少年插上了飞翔的翅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