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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可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来源:重庆晨报

2015年10月1日起申请设立的新企业,工商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原标题:10月1日起,可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日起申请设立的新企业,工商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日前已设立的企业,若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由工商部门统一收缴其原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核发加载嵌入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按编码规则赋码)。企业若只办理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应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企业遗失上述证照的,应当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原件。

若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企业也可单独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六、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需要收费吗?

答:企业申请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含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换照),均不收取费用。

七、“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有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还能使用吗?什么时候作废?

答: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为新旧证照转换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原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原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2016年1月1日起,不再进行年报。2018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使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核发证照不再有效。

八、申请或者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清单及表格在哪里能领取?

答: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后,企业登记启用新的提交材料规范和申请表格文书。企业可以登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gs.gov.cn/)查阅、下载申请或者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登记指南和相关表格文书,也可以到就近的区县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登记窗口领取登记指南和相关表格文书。

(详情可登录重庆工商公众信息网查询http://www.cqgs.gov.cn/)

标签:代码证 登记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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