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践行慈善是富人应尽责任
孙小二
读了贵报昨日评论《富人做慈善 别成“奢侈品”》,很是感慨。购买奢侈品一掷千金,毫不心痛,做慈善却如同挤牙膏,无比吝啬。两相对比,令人深思。
富人投身慈善,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形式。尤其是拥有财富的民营企业主,更应积极践行慈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富人不仅是拥有财富的公民,还是占用公共资源的社会公民,前者是“小我”,后者是“大我”。富人不能将自己局限在“小我”范畴,将财富看做私人属性。富人要有悲天悯人的“大我”情怀,将财富的私人属性升华为公共属性,在享受公共资源的同时,必须同时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并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慈善便是履行社会责任的最佳途径。
富人在慈善上的感召力、影响力相较普通人要大得多,对于传播慈善理念、营造慈善环境具有普通人不可比拟的“资源优势”。也正因此,一个社会的慈善热情与富人在慈善上的言行密切相关。越是社会慈善环境发展不成熟,富人越要带头做慈善,为推动慈善事业进步,构建良性慈善生态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许多富人不但自身拥有不菲财富,而且掌管大量企业财富。企业不仅仅是社会的一个经济单位,富人也不仅仅是财富的代名词,富人群体已成为一个享有权利也要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公民。换句话说就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践行慈善,不是愿不愿意,也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富人必尽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