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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融局 行政编制增至43名


来源: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罗仕报道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此次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的相关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根据《规定》,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将增加负责牵头组织推进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建设相关工作的职责。

原标题:广州市金融局 行政编制增至43名

日期:[2015-07-02] 版次:[A19] 版名:[时政] 字体:【大中小】

增加推进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建设职责

新快报讯 记者罗仕报道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此次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的相关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根据《规定》,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将增加负责牵头组织推进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建设相关工作的职责。

《规定》表示,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以下简称“市金融局”),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新成立的市金融局主要职责由原来金融办的9项变为13项,具体职责包括指导全市金融改革创新、负责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等。

在内设机构方面,由原来的5个内设机构增加到7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规划处、银行处、资本市场处(广州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保险处、小额贷款机构监管处、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处。对比以前金融办的内设机构,原来在地方金融发展处加挂保险处牌子,而小额贷款机构监管处、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处则是新增处室。

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面,新成立的市金融局机关行政编制4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7名。相比此前的金融办,其各方面的人员配备都略有增加。

标签:广州市 副处级 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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