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漳州一乡长遭行政降级 因下属违法挪用公款557万元
人民网福州5月22日电(记者 钟巧花)下属违法挪用公款共计557万元,其上级领导——诏安县白洋乡乡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行政降级处分。这是福建省漳州市纪委近日通报的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中的一个典型。通报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
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如下:
芗城区交通运输局原局长何建因职责范围内发生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经查,2014年芗城区交通运输局陈来顺等5位干部职工先后因受贿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党总支书记、局长何建作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文区步文镇原党委书记林旺盛因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经查,2014年步文镇2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多名镇、村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党纪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党委书记林旺盛作为该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党内警告处分。
诏安县白洋乡原乡长许仲岚因疏于管理,发生巨额财政资金被挪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经查,2014年白洋乡党委统战委员、分管财政所领导沈艺峰、乡财政所所长兼出纳方东昕违法挪用公款共计557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乡长许仲岚监管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行政降级处分。
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局长魏远、纪检组原组长吴坤辉因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经查,2013年7月以来,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干部等12人先后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其中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党总支书记、局长魏远作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且疏于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纪检组组长吴坤辉未能协助驻在单位做好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二人分别受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