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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屯飙车案”两司机被判拘役


来源:新快报

兰博基尼司机唐某绰号“大天”,在北京台球圈小有名气。2009年,年仅14岁的唐某即摘得九球公开赛北京站冠军。此前,有网友称唐某为“官二代”、“富二代”,对此,其母李女士否认,称儿子买兰博基尼的钱是炒股所得,再加上其父的赞助。大屯路隧道车祸发生后,北京媒体援引熟悉唐的朋友的消息称,唐某人缘好,“经常组织朋友飙车”。

原标题:北京“大屯飙车案”两司机被判拘役

日期:[2015-05-22] 版次:[A21] 版名:[中国] 字体:【大中小】

■5月21日,被告人唐某、于某(左二)在法庭上。新华社发

■5月21日,被告人唐某、于某(左二)在法庭上。新华社发

兰博基尼司机唐某拘役5个月 高三在读的法拉利司机于某拘役4个月

据新华社电 “法拉利”“兰博基尼”“隧道飙车”……2015年4月11日,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内两辆豪车失控撞上护栏边墙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件。两名被告人因犯危险驾驶罪,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于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两被告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21日上午9时许,随着审判长宣布带被告入庭,备受瞩目的北京“大屯飙车案”的两名被告唐某、于某在案发40天后,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

唐某穿着黑色衬衫,于某白衬衫、黑框眼镜,面对前来旁听的听众和媒体,两名“90后”有些局促,绰号“大天”的唐某说话声音小得几乎听不清,被法官多次要求“大声些”,而于某还在读高三。

公诉人表示,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系共同犯罪,两被告人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据介绍,两人在今年4月11日21时“飙车”时,大屯路仍有其他车辆通行,且案发时正下雨。二人在隧道内停车、倒车、逆行后,开始飙车,经鉴定,两辆车当时的最高时速在179到215公里之间,超过隧道内的限速3倍以上。

记者通过观测法庭提供的监控录像了解到,两人驾驶的车辆自东向西飞速追逐竞驶。接着两车相继失控并发生事故,造成隧道内护栏、防护墙灯等损坏,23秒时伴随着大量水雾烟雾等,于某驾驶的法拉利逆向停止,而唐某的兰博基尼处于监控盲区。

据了解,飙车造成车内的徐某腰椎爆裂性骨折,被鉴定为轻伤一级。两车损坏,公共财产损失32万余元。

唐某说,他和于某之前认识,当时就是想比赛速度,他和车内的徐某两人都没系安全带。

于某说:“法拉利是我母亲的,当时两车并排停放是想比一下速度。驾驶中没有碰撞对方的车。”

“我错了,通过这件事深刻认识到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一定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对此次行为感到深深后悔。”在法庭陈述环节,两人均表示悔过。

“飙车族为一时的速度与激情,为了满足个人虚荣炫耀,将公共道路当成了个人的竞技场,触犯了法律。”此案公诉人特别指出,希望飙车族收起危险的“任性”,去正规场所竞技。

据悉,此前,两被告人已被取保候审,判决生效后将被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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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者究竟何许人?

兰博基尼司机唐某绰号“大天”,在北京台球圈小有名气。2009年,年仅14岁的唐某即摘得九球公开赛北京站冠军。此前,有网友称唐某为“官二代”、“富二代”,对此,其母李女士否认,称儿子买兰博基尼的钱是炒股所得,再加上其父的赞助。大屯路隧道车祸发生后,北京媒体援引熟悉唐的朋友的消息称,唐某人缘好,“经常组织朋友飙车”。

此次车祸中涉事的红色法拉利车,登记在一个叫张某的女子名下。已有媒体证实,发生车祸时该车的司机于某系张某之子。有媒体爆料,张某系吉林长春一家石油企业的原副总经理。这家石油企业创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由长春一家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后有媒体记者致电该油企,确证张某曾在该企业担任领导一职,但已离开。

据悉,唐某高中毕业,没有正式职业;于某今年20岁,在私立学校上高三。(据《北京晚报》)

标签:护栏 车祸 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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