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回应“微信可拍证件照”:办证拍照到照相馆

公安机关回应“微信可拍证件照”:办证拍照到照相馆

原标题:微信可拍证件照?公安机关:办证拍照请到照相馆

省公安厅表示,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手机微信自拍方式采集身份证相片

■新快报记者陈海生 郑红

通讯员曾祥龙 张展松

3月25日,微信推出了“幸福证件”功能,广州、深圳和佛山的用户可在微信自拍身份证、港澳通、驾驶证等12种证件照。身份证照真的可以自己想怎么拍就怎么拍吗?昨天,广东省公安厅回应称,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公安机关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手机微信自拍方式采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

微信自拍证件照未必合格

广东省公安厅表示,公安部门设立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群众到社会照相馆拍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相片后,照相馆通过网络上传相片到该平台进行实时检测,检测合格后即可打印数字相片检测回执交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领手续。

群众没经专业培训,难以掌握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难以通过手机微信等自拍方式拍摄到合格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相片。为保证相片质量,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的群众,请到社会照相馆拍摄相片,由照相馆进行剪辑、上传和检测。

幸福证件系统已无法打开

前天,新快报记者试用了“幸福证照”,昨天上午收到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的回执,回执上注明“您的数字相片符合居民身份证制证标准,请本人持此回执(需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户口簿和旧身份证(属换证的)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然而,昨天晚上,记者发现,微信“幸福证件”页面无法打开,显示“为提供更好的服务,幸福证照正在升级后台系统”。

新快报记者随后致电幸福360服务平台,工号1036的客服人员回复,“用户非常多,这两天业务很繁忙,系统升级是希望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客服人员坚称回执是有效的,证件照片可以正常使用,“有公安部门的认可,才可以出这个回执,在办证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联系我们。”

这位客服人员还说,“暂时还未收到无法办证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