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购物退货可要求旅行社先垫付

旅游购物退货可要求旅行社先垫付

原标题:旅游购物退货可要求旅行社先垫付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孙笑天)五天游玩香港、深圳、珠海、澳门、上海五个城市,包吃包住,往返坐飞机,只要680元,听起来是不是不可思议?

参加了这个活动的市民付女士近日打来电话,称自己被骗了,买回了4.3万元的珠宝首饰,联系组织旅游的保险代理公司退货,可退款却拖了两个月也没要回来。

退完货俩月没拿到退款

付女士说,她去年12月5日跟团出发,让她觉得恐怖的是,购物时,一个自称老总的人带着店员把她带进贵宾室,“神神秘秘地说60万珠宝2万卖给你,回去就赚了。”

付女士说,让她不得不掏钱购物的原因是,店员“恐吓”她,“店员说要不买东西就得补齐原价团的钱,要七八千。”最终,付女士身上没带钱,刷信用卡,花了4.3万元。

12月10日,付女士回到家后,拿着珠宝到家附近的商场去鉴别,“都说这些东西还不值几千块钱。”

付女士说,她找到组织旅行的单位金诺安康保险代理公司联系退货。12月16日,该公司同意协助退货,“我把发票、珠宝交到他们的人手上,三天后,当地对接社就收到货了。”付女士表示,当时保险代理公司承诺1月10日退款,“但一拖再拖,先是1月30日,又是2月10日。”

退款流程至少需3月

10日上午,记者随付女士来到该保险代理公司。该公司高姓负责人表示,正常的退款时限是3~6个月。

“得由深圳那边的对接社分别到香港、深圳和珠海的珠宝店退货。”另外,高女士表示,按南方习俗,做买卖的节前不愿意“散财”,所以对接社表示年前很难退款。

高女士也表示,出行前公司给团员开了会,签了客户出行须知,告知客户谨慎购物。但付女士表示,出行前的会议她因身体不适并未参加,也没有签出行须知。

沟通后,高女士承诺2月14日退款,“如果对接社年前退不了,我们公司愿意垫付。”同时,高女士也表示,涉及港币消费的还要进行转换,并扣除刷卡手续费、当地导游提成等费用,最终出具一个退款明细。

律师:可要求旅行社先垫付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认为,此案保险代理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和经营许可证。杨继新认为,如果该保险代理公司有相关资质,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地位等同于旅行社,应受《旅游法》约束。如果无相关资质,该公司还涉嫌非法经营,应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680元的费用明显不合理,而且消费者没有跟他们签订出行须知,组织方没有对她尽到告知义务。”杨继新认为,由此才造成了后续的纠纷。

杨继新指出,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因此,杨继新表示,消费者有理由要求该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货款,如遇阻,可以提出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