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人民法院公告
2015年1月27日
程钊:本院受理李鑫与你、程景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应诉、举证、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刘红林:本院受理郝建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应诉、举证、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刘圣:本院受理李朝垒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岗上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
曾玉萍:本院受理王会永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岗上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
彭新政:本院受理李英英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立案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
申政胜、刘娜、张岩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机场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战士、许爱红、其其格:本院原告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机场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董梅军、罗利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机场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袁玉钊、王非: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机场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子俊:本院受理天津中茂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武民二初字第64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4年11月14日受理了申请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温岭泽国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出具的号码31300051/32307618,面额50000元,出票人温岭市荣益电机冲件有限公司,收款人河北会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月19日作出(2014)台温民催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本院于2014年10月28日受理申请人普宁市华雅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中国银行温岭泽国支行出具的号码10400052/24514100,面额62100元,出票人温岭市宝盈机床有限公司,收款人云南合信源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月19日作出(2014)台温民催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杨文富、徐家珍:本院受理王静、邓宝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付运强、吴自朝、吴秉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4日16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李成辉、程城城、刘华山、万小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杜至钢、黄玉华、郝贤荣、郝才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4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熊宗木、程甜甜、徐胜强、胡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3日14时30分、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邢大发、刘梅、刘必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4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邓军、刘丹丹、熊晓伟、熊小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魏延峰、黄健、王意、徐明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14时30分、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黄莲芳、刘国华、应传忠、吴文兵、熊晓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4日8时30分、9时30分、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熊宗明、刘德秀、应园园、李琴、庄阳菊、马国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3日8时30分、9时30分、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台首都: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伏术利、台江进、台夕山、张清明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们公告送达(2013)诸昌商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昌城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张庆军:本院受理张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5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贾悦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王小飞:本院受理原告崔立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手续。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
曹勇、尚春桃、曹小勇、胡云花、杨建哲、刘兰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30分、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杜三涛、刘银银、黎家华、郝贤重、汪重庆、李俐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9时30分、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刘磊、应家豪、易良刚、吴翠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4)鄂广水民保字第0004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8时30分、9时30分、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李传洲、刘怀英、黄利华、闵平、刘耀林、张军清、徐峰波、王珊、许银、汪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8时30分、9时30分、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何雄伟:本院受理简淑媛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通民一初字第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孙丽琼:本院何均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审理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罗江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农孙成:本院受理韦彩勤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右民一初字第10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江祖军:本院受理黄丽坚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右民一初字第1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卢轩:本院受理岑凤领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右民一初字第11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李秀兰:本院受理黄建文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右民一初字第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阮丽分:本院受理班正治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右民一初字第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谢海清、刘天凤: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吴伏军:本院受理张翠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4)锡法北民初字第0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吴培广、无锡广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凤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华一丹:本院受理陈静静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张忠霞:本院受理莫仕友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迎恩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重庆森迈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特丽洁生活用纸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市驿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文杰:本院受理黄德明诉你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市驿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陈强:本院受理胡耀耀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青民三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杭州金达塑业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31300051 37851100,金额为50000元,收款人宜丰县双丰工艺品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陈杰、盛荣法:本院受理高亮亮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鉴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进行质证并选择鉴定机构,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权利。
方安寿: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强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要求你归还货款72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惠天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惠磊、李小娟: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强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追加被告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要求你归还货款337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冯金刚:本院受理宋修伟诉你抚养、扶养关系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诸皇民初字第3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100元,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小平:本院受理刘立亮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诸皇民初字第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耿庆林、闫炳英:本院受理孙铭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皇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2014)温乐虹商初字第656号 深圳市佳普升科技有限公司、周明波:本院受理乐清市大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4)温乐虹商初字第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生效。
吕旭东: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吕旭东信用卡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温乐商初字第1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中发电器配套厂、刘品海、陈邓华、陈余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你们及浙江中发电气有限公司、赵紫兰、刘品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6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5年5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刘青红:本院受理原告吴忠艳与你及郑元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6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陈邦义、卢丽萍:本院受理原告乐清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5年5月13日09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薛立建:本院受理原告曾春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5年5月11日09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吴晓如:本院受理原告黄中林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5年5月12日09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跃峰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普福防爆电器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5年5月18日09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麦特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沙头村,组织机构代码:72760684-7,法定代表人:陈振喜)、浙江金宇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海屿工业区,组织机构代码:72361339-6,法定代表人:金国平)、乐清市海鸟摩配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组织机构代码:71617501-7,法定代表人:郑明亮)、陈振喜(身份证号330323197811160016)、金国平(身份证号330323197409303314)、郑明亮(身份证号330323197601233619)、冯立才(身份证号330323197609181438)、章华岁(身份证号330323197611260610):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港支行诉被告浙江麦特电气有限公司、浙江金宇电器有限公司、乐清市海鸟摩配有限公司、陈振喜、金国平、郑明亮、冯立才、章华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温乐柳商初字第6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尤修宝(身份证号330326197603072213)、缪丽月(身份证号33032619780910302x):本院受理原告郑晓勇与被告尤修宝、缪丽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温乐柳商初字第11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运科(身份证号522128197805293515):本院受理原告胡佐礼与被告刘运科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温乐柳商初字第7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孔俊焕、周广臣:本院受理原告贾军远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张广顺:本院受理原告张广泉诉你、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华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苏分公司、新疆华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淮平诉你们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在本院6号审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郑勇、新疆华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跃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4时在6号审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郑勇:本院受理马跃武与你和新疆华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作出的(2014)乌民一初字第1465-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罗雪永:本院受理毛菊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昆花民初字第08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华兴、高阿妹:本院受理吴小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昆花民初字第0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罗雪永:本院受理浦洪明诉你、王亚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昆花民初字第0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永生:本院受理昆山盈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昆花民初字第00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蔡碧英:本院受理黄连照诉你与施明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有关证据、合议庭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湖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林文革:本院受理李尚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有关证据、合议庭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湖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林志良:本院受理林文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有关证据、合议庭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湖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董地明、王志强、王金溪:本院受理福建湖美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丰民初字第2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蔡培基:本院受理洪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有关证据、合议庭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湖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福建省漳平市九鼎氟化工有限公司因其所持江南农商行武进支行承兑汇票遗失(号码31400051 23497617,金额20000元,出票人常州市武进红光无线电有限公司,收款人昆山盛宇电子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受理并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陈长根:本院受理陆建良诉你、陈彩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昆花民初字第009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日:本院受理昆山恒龙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申请人临清市鼎泰机械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支行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票号31400051 25540025,金额90000元,出票人江苏金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金坛市金万利齿轮有限公司,出票时间2014年7月24日,到期日2015年1月24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常州坂上化工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支行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票号31400051 26736364,金额50000元,出票人常州市金蕾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收款人上海味泉实业有限公司,出票时间2014年12月4日,到期日2015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
唐春梅、王勇:本院受理原告周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15年4月28日9时在本院永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李刚:本院受理长垣县大地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民初字第2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鲁谦德、刘小华:关于申请执行人潘海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2)鄂汉川民初字第0276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你们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偿还所欠申请执行人潘海艳借款人民币21万元,但你们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鄂汉川执字第00206-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你们所有的位于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山后三路96号金属材料公司1栋402室的房屋一套。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
毛爱峰:本院受理原告陈利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15年5月8日9时30分在方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梁现雪:本院受理原告张记谦(又名张记千)、张守贵、张付学、何彦秋分别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15年5月7日9时30分在方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郑维英:本院受理原告汤国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举证、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吴恒江:本院受理包雪华诉蒋朝辉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宋志林:本院受理黄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李浩:本院受理张庆华诉你及梁焕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鄂枣阳民一初字第00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中福(又名文中付):本院受理徐学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鄂枣阳王民初字第00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31号 申请人张翅因遗失其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空白支票壹张(票号:94102244;持票人:张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32号 申请人张翅因遗失其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空白支票贰张(票号:94175877、94175878;持票人:张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33号 申请人张翅因遗失其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空白支票贰张(票号:94102229、94102230;持票人:张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34号 申请人张翅因遗失其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空白支票伍张(票号:94102238-94102242;持票人:张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35号 申请人张翅因遗失其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空白支票壹张(票号:94102235;持票人:张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36号 申请人张翅因遗失其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空白支票壹张(票号:94102226;持票人:张翅)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37号 申请人中山市山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遗失其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上佳市支行支票壹张(票号:1030443039159848;金额:6200元;付款人:佛山市顺德区飞歌小家电有限公司;收款人为申请人;出票日期:2015年3月20日;付款日期:2015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38号 申请人中山市东凤镇同立电机厂因遗失其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上佳市支行支票壹张(票号:1030443039159847;金额:19840元;付款人:佛山市顺德区飞歌小家电有限公司;收款人为申请人;出票日期:2015年3月25日;付款日期:2015年3月25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39号 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飞歌小家电有限公司因遗失其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四基支行支票壹张(票号:1030443039199527;金额:8130元;付款人:陈楚梅;收款人为申请人;出票日期:2015年1月15日;付款日期:2015年1月25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40号 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飞歌小家电有限公司因遗失其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华支行支票壹张(票号:1030443039260182;金额:14450元;付款人:欧阳海燕;收款人为申请人;出票日期:2014年12月30日;付款日期:2015年1月30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41号 申请人桑泽晖因遗失其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顺华支行支票壹张(票号:39182920;金额:36960元;付款人:观水私;收款人:桑泽晖;出票日期:2015年1月30日;付款日期:2015年1月30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42号 申请人中山市东凤镇通州五金工艺制品厂因遗失其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支票壹张(票号:1050443029717322;金额:63000元;付款人:佛山市托维环境亮化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人为申请人;出票日期:2015年1月2日;付款日期:2015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43号 申请人中山市万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因遗失其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上佳市支行支票壹张(票号:1030443039108212;金额:15798元;付款人:顺德区容桂清乙电子经营部;收款人:中山市千世生活电器有限公司;被背书人:中山市万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5年1月31日;付款日期:2015年1月31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44号 申请人吴杏棠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上涌分理处支票壹张(票号:24470082;金额:20695元;付款人:周莉韵;收款人:吴杏棠;出票日期:2015年1月14日;付款日期:2015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45号 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飞歌小家电有限公司因遗失其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四基支行支票壹张(票号:1030443039199314;金额:23780元;付款人:李银瑞;收款人为申请人;出票日期:2015年1月17日;付款日期:2015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5)佛顺法立民催字第46号 申请人春保森拉天时硬质合金(厦门)有限公司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清算中心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号:3140005124260390;金额:183544.31元;出票人:广东威博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嘉龙电器制造厂;被背书人依次:中山市周氏神龙电线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盛电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无锡国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春保森拉天时硬质合金(厦门)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4年2月28日;汇票到期日:2014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4)佛顺法民一初字第454号 肖淑春:本院受理肖淑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及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5月6日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2014)佛顺法民二初字第744号 兀晓斌、余永刚:原告佛山市博升家具有限公司诉你们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4月28日14:30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2014)佛顺法民二初字第777号 佛山市顺德区万辉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即达珠宝金行有限公司、陈团和、陈伟坚、王志明: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诉你们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5年5月26日15:30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2014)佛顺法民二初字第567号 佛山市顺德区弘建贸易有限公司、曾立行、陈敏宜、佛山市三烨贸易有限公司、陈超鸿、朱杰琇、邓利霞、陈振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独任审判人员(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5年4月29日9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