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精神出轨7年 该不该离婚
2015年01月12日 10:01
来源:华商晨报
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滕放说,现在三四十岁的中年夫妻通过网络“精神出轨”的人并不在少数,其中以男性居多。
原标题:妻子精神出轨7年 该不该离婚
婚后,她与异地男子网恋7年从未见面,这到底算不算出轨?
丈夫发现后既痛苦又纠结:我到底该不该离婚?
“网恋”导致的精神出轨跟网络的迅速发展有很大关系。开始绝大多数参与者只是为了解闷,但时间长了就难以自拔。因精神出轨,最后到破坏夫妻关系的纠纷越来越多,“精神出轨”已成为危害婚姻、家庭的主要“杀手”。
“精神出轨”能否等同于身体外遇?被伤害一方在此类离婚案中能否得到赔偿?网络同居、网络结婚等已经突破婚姻道德底线的行为,是否触犯了现实法律中的重婚罪呢?
■本地案例
妻子网恋七年 并不认为是背叛
日前,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滕放的咨询室里来了一对中年夫妻,一进门丈夫就对咨询师这样说。
在分别对二人进行咨询后,滕放了解了两人的故事。38岁的崔义(化名)与妻子冯琪(化名)已经结婚12年了,而此前两人就是高中同学,相恋四年后才结婚。“崔义挺爱妻子的,因此婚后为了让妻子和女儿过上好日子,拼命工作赚钱。”滕放说。然而,正是因为崔义的忙于工作导致妻子对其产生了不满。
“结婚头几年他会常陪妻子吃饭、看电影,后来他越来越忙,总加班、应酬,半夜十一二点回家是常有的事。”滕放说,在冯琪看来,丈夫越来越不爱她了,“他出差回来从不给我带礼物,生日的时候连蛋糕和鲜花都没有,回家也基本上跟我没啥话说……”她抱怨着。可是这些情感需求冯琪却从来没有跟丈夫提起过,一直都是在生闷气,终于她在网络里找到了慰藉……
在一个QQ群里,冯琪结识了家住青岛的一个男性网友。“最初就是觉得我们的爱好相似,聊天特别投缘,后来就单聊了。”她告诉滕放。在冯琪看来,网络里的“他”更懂得关心她——加班时对方会祝福一句“早点睡”,每到情人节等节日“他”会在QQ上发来贺卡和鲜花,最让冯琪感动的是,在她过生日时对方还给她写了一首长诗,“这样的幸福感,我在我丈夫那里都得不到……”
不过,冯琪并不认为自己是背叛,“那个人也有自己的家庭,我们约定好了,对自己的爱人保密,也保证彼此不见面,只在网上交往。”她说,自己照常打理家里的一切,身体上也没有背叛丈夫,所以不能算是出轨。
然而这样的秘密网恋在坚持了7年后还是被丈夫发现了。“我看到他们的聊天记录了,他个男的写的诗很肉麻,还时常说什么‘宝贝,爱你’这样的话,这不是出轨是什么?”崔义对滕放说。
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埋怨,但二人又都舍不得离婚。“妻子觉得就是想保住这个家,才从来不跟其他男人接触的,而丈夫觉得妻子确实为家庭牺牲了不少,而且两人都已经有了孩子,不能说断就断。”滕放说。
不过,想保住家庭的丈夫却在心理过不了那道坎,“我一想到她和那个男人在QQ上说的那些暧昧的话就觉得难过甚至恶心,我不想再碰她了……”崔义这样告诉滕放。
针对这个案例,滕放说,虽然看起来过错方在妻子,但其实崔义也有责任,婚姻生活不光是金钱更多的还是感情,所以她建议丈夫首先理解妻子,并放下男人的面子,毕竟妻子并没有跟其他人有身体上的接触。
而对于冯琪来说,滕放建议,她首先要与网络上的异性彻底断了联系,同时跟丈夫好好沟通,告诉对方自己的情感需求,而不是一直闷在心里。
■专家声音
中年夫妻易精神出轨
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滕放说,现在三四十岁的中年夫妻通过网络“精神出轨”的人并不在少数,其中以男性居多。
她说,之所以很多人精神出轨,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矛盾和问题后不愿意正面解决,而选择了逃避的方式,在虚拟世界中找安慰和出口。
滕放说,“精神出轨”的人认为只要身体不背叛就可以维持关系、相安无事,其实是不对的。她说,虽然很多人最开始是精神出轨,但长此以往,会越来越觉得现实生活中的伴侣越来越不好,从而导致婚姻最终的破裂。
“不要尝试精神出轨,它同样很危险,如果想保护现有家庭,就要拿出真心和时间去想办法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矛盾,这才是保证婚姻长久的方法。”滕放说。
精神出轨判离婚
江西新干县的张男与刘女于2003年10月结婚,次年生育一子,夫妻感情一直尚可。然而张男2009年2月认识一名女网友,聊得非常投机,后来索性在网上以“老公”、“老婆”相称。为讨好这个“网络妻子”,张男甚至将妻子的一些个人隐私讲给对方。刘女对丈夫这种精神出轨行为无法忍受,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被告张男在网络上的精神出轨行为,对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了实质性破坏,加之被告平日不承担任何家庭责任,还将妻子的个人隐私大肆宣扬,对家庭、妻子毫无珍惜之感,原告也表示对婚姻丧失了信心,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
8月2日,江西新干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刘女与被告张男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承担抚养费3.6万元。
精神出轨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曹振(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虽然这只是一种宣言性的规定,但在婚姻法学界普遍认为:夫妻互负忠实义务,忠实义务是配偶权的重要内容之一。
有配偶者在网上与他人“网恋网婚”,与对方并无性关系,仅是精神上的背叛,不构成狭义上所说的违反忠实义务。但从广义上分析,有配偶者“网恋网婚”,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网恋网婚”中,把部分或一大部分的感情倾注在一个虚拟的对象身上,减少了对现实婚姻的付出及与配偶之间的交流,很难再有时间和精力履行应尽的配偶义务,从而让现实生活中的配偶在心理上感受到冷落,必然使配偶的身份利益受到损害。
婚姻最大的原则是忠诚,虚拟婚姻不可避免地走向精神上的不忠诚。因此,从广义上说,有配偶者“网恋网婚”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
精神出轨可成为法定离婚理由
丁建民(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院长):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五项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前四项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多发性的离婚原因,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兜底性、补漏性规定。“网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现实婚姻,所以单纯的“网婚”不构成“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网恋网婚”作为一种“精神外遇”,也是一种出轨行为,如果导致夫妻感情的彻底破裂,可以作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提起离婚诉讼处理,并构成离婚的理由。所以,“精神出轨”可以成为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
精神出轨受害方尚无法获得赔偿
陈星(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法定事由,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如果配偶一方具有这四种行为之外的其他过错行为,受害方不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由于有配偶者“网婚”不构成重婚,其在网上不可能有同居事实发生,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谈不上。所以,“网恋网婚”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过错行为,受害方不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显然,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行为的范围太过狭窄。现实中,如“网恋网婚”、长期通奸等行为,给夫妻一方造成的伤害,有时远远大于上述四种行为。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包括“精神出轨”在内的其他过错行为引起婚姻关系破裂的,也应适用离婚过错赔偿制度,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性。
■概念
啥叫“精神出轨”
“精神出轨”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的流行词语。在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程度扩大,人们的思想观念解放,原来那种对相对于婚姻伴侣从一而终的观念受到了挑战和冲击。离婚率成倍增长。
很多男女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没有选择离婚,而产生了婚外情。
“精神出轨”是相对肉体出轨而言的。有些人迫于社会、舆论、家庭、孩子等因素影响。控制了自己在身体行为上的“婚外情”。但是通过语言、书信、网络等交流方式与自己心仪的对象或者对自己有好感的异性之间发生了超出普通人之间交往的度。
精神出轨八种表现
常找借口不回家,待家也宁愿独处
有些夫妻遇到这种情况,就以为婚姻的平淡是一种必然,而事实上,这种平淡却潜藏着深重的危机。
莫名其妙地厌烦,拒人于千里之处
当对方有什么事相问,或是对方要主动亲热,往往就会触了霉头。
拿对方跟他人比,看对方啥都不好
在婚姻中,看对方啥都不好,甚至一点小事就要埋怨对方,甚至吵嘴时,就会故意挑刺,让对方觉得委屈。
很不愿将就对方,惹急了就不理不睬
很不愿将就对方,一旦惹急了,即使对方委屈得哭泣,他也懒得去将就,而是把对方丢在一旁,自己去忙自己的事去了,或是自己去找消遣去了。
记不清对方生日,送礼物也只是敷衍
不再像以前花再多的钱买礼物也不吝惜,而总是找借口说要节约开销之类。
你高兴他不高兴,显得冷漠不关己
显得事不关己,你高兴他不高兴,最后要把整个氛围搅得一点情趣也没有。
内心常有小秘密,不愿与对方分享
他们往往觉得这些心事,是和精神恋人相联系在一起的。于是,宁愿将它们贮藏起来发酵,也不愿示与另一半。
待对方亲朋冷淡,有时还想躲一边
把婚姻的另一半不再当作最亲的人,当然,对对方的亲朋也就更想保持距离,甚至是没有热情,也没有了心情,还想极力回避
网罗天下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图片新闻
视频
-
李咏珍贵私人照曝光:24岁结婚照甜蜜青涩
播放数:145391
-
金庸去世享年94岁,三版“小龙女”李若彤刘亦菲陈妍希悼念
播放数:3277
-
章泽天棒球写真旧照曝光 穿清华校服肤白貌美嫩出水
播放数:143449
-
老年痴呆男子走失10天 在离家1公里工地与工人同住
播放数:165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