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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海南一公司高管获刑11年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沈玉华崔善红 海南省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符某,收受工程承建方送的好处费近百万元。2015年1月4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符某有期徒刑11年。

原标题:收受贿赂海南一公司高管获刑11年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沈玉华崔善红 海南省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符某,收受工程承建方送的好处费近百万元。2015年1月4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符某有期徒刑11年。

2011年11月至2014年4月,符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一些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监管等方面给予工程承建方陈某林、朱某许等16人关照、支持和帮助,为其牟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72.5万元。

标签:海口市 邢东伟 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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