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乱象亟待“大整顿”

行业协会乱象亟待“大整顿”

原标题:行业协会乱象亟待“大整顿”

日期:[2014-12-22]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大中小】

■冯海宁

自称是经过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但在民政部网站上却查询不到相关记录,只用交纳1.45万元的会员费,就能成为协会的副理事长。如今,遭到业内人士质疑的“中国营养协会”,又开始筹备2014年年会并开始招揽合作赞助商,面对层层疑点,有媒体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从记者调查情况来看,该协会在香港注册为“中国营养协会有限公司”。在民政部网站上查不到该协会信息,意味着在内地不合法。然而,这样的不合法协会,却以协会的名义高价“兜售”副理事长等协会职务和品牌荣誉,而且还以协会的名义举办年会、评选、会展和公众营养大会等活动。

调查还显示,该协会与一家公司共用一个办公地址,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协会会长也是同一个人。也就是说,由于该协会在内地没有合法账户,于是成立公司通过公司账户来收钱。类似于这样的协会在内地还有不少,几年前媒体就曾曝光某协会在香港注册,未在民政部登记,与“中国营养协会”情况相似。

显然,这种协会对公众和企业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很多人要么误以为这种“国”字头的协会是某些部委的下属协会,要么误以为是在民政部门有登记的合法协会,所以,才愿意交钱换取某种职务或者某种荣誉,却没有想到是以协会名义行企业之实。当然,也不排除某些人清楚该协会底细,仍照样花钱买荣誉。

鉴于这类不合法协会不止一两家,理应进行彻底调查,看看还有哪些协会未经登记,以商业盈利为目的。调查之后,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处理,另一方面要公开调查结果,以免公众再上当受骗。遗憾的是,之前媒体已经曝光过类似协会,却没有被查处,更没有全面、彻底进行摸底和整顿。

事实上,不仅是像“中国营养协会”这样的不合法协会在内地很活跃,一些经过登记注册的合法协会也以种种手段进行牟利。无论是不合法协会的存在,还是合法协会的不合法行为,都折射出国内行业协会乱象丛生——协会之乱,也折射出监管者缺位。

笔者观察,国内行业协会至少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在香港等地注册的公司,在内地以协会的名义牟利;二是合法协会做法却不合法,利用行政色彩进行牟利;三是某些没有行政背景的行业协会,其做法与公司没有实质区别,即协会既是一个中介组织,更是一个营利性组织。

因此,有必要对协会之乱进行“大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依法取缔,该“去行政化”的必须“去行政化”,该规范管理和监督的,监管者不能缺位,也要强化协会自治。尤其在简政放权大背景下,很多行业协会的权力得到了增加,如果对协会权力不加强监督,某些协会的胡作非为可能比某些政府部门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