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动平衡车"上道路行驶将处50元以下罚款
2014年12月12日 22:04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12日电 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上海市交警部门表示,正严查电动平衡车上道路行驶行为,根据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道路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使用的,按上限处罚款五十元;在非机动车道和在人行道上使用的,处罚款二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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