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 月人均分别增加20元、15元

新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 月人均分别增加20元、15元

原标题:新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 月人均分别增加20元、15元

亚心网讯(记者 张冬梅)新疆再次提高城乡低保的保障水平: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为297元,农村低保对象为144元。

10日,记者从提高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水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区现有86万城市低保对象月补助,每人每月增加20元;130万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提高后的补助从7月开始计算,12月底前,提高后的保障资金将一次性补发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次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提高的基础上,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四类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分类救助水平也将提高,再增加12元和7元。也就是说,“四类人员”补助水平提高后,金额最高达到309元和151元。

这是自2010年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第六次提高城乡低保的保障水平。

据了解,2014年,自治区财政共筹集城乡低保资金45.94亿元,较2013年增长9.35%。

据自治区民政厅厅长托乎提·亚克夫介绍,经过6次调整,新疆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从2009年年底的158元和65元,提高到目前的297元和144元,进入全国前12位和前11位,增长分别达到88%和121.5% ,年均增幅均高于同期自治区经济增长水平。

托乎提·亚克夫说,与历次调整相比,此次调整呈现两大特点。

救助力度大、得到实惠多。这次在提高城乡低保月补助水平基础上,同步再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中“四类人员”的月补助水平,救助力度历年最大。对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一次性提高20元和15元,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四类人员”再提高12元和7元,困难群众得到实惠历年最多。调整后,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高于全国月人均补助水平31元和24元。

新增资金较多。此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自治区各级财政每年将新增城乡低保资金5.54亿元(占上年度城乡低保资金42.01亿元的13.2%),是历年来自治区增加资金较多的一次。

“这次提标后,我们还要建立核对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构建由民政、公安、住建、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或机构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准确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将‘搭车保’骗保’、‘关系保’、‘人情保’等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清理出去。”托乎提·亚克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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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低保补助真的又要提高了吗?”当得知新疆城乡低保保障水平要提高的消息后,今年67岁的田洪福连连说“好”。

也许有人觉得每月多几十元不算什么,但对于田洪福来说,那意味着女儿期望已久的一套高考复习资料有着落了。

新疆于1998年建立城市居民低保制度,随后各地都依据本地情况确立了低保补助标准。田洪福是乌市西北路北社区的低保户,也是该社区最早享受低保的人之一。“当初如果没有低保等各类救助,我女儿连上学都是问题。”田洪福说。

因早年腰椎严重受损,田洪福不能干体力活,家庭因病致贫,后来又与妻子离异,独自带着女儿生活。他至今都清楚地记得领到第一笔低保金的场景。

“那时候我和女儿一共领到240元,女儿当时高兴地跳了起来,说‘爸爸,你给我买本课外书吧,同学们都有课外书。’”田洪福说,他当即答应了女儿。

“女儿特别爱学习,但因为家里困难,我一直没给女儿买过课外书。自从有了低保金后,我精打细算每一分钱。除了保证好日常生活外,最重要的支出就是保证女儿的学习。”田洪福说。

1999年,乌鲁木齐第一次提高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至156元;2010年10月,乌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56元提至25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至106元。

田洪福说,自己打零工一个月也能挣三四百元,但女儿上学的费用不断提高,家中的贫困局面一直无法改变。2012年,当社区低保专干沈洁得知田洪福女儿上学费用紧张后,为田洪福的女儿申请了教育救助,每学期救助1500元,一年给予两次救助。“这个教育救助可是解决了我很大的难题。”田洪福说。

2013年,乌市城市低保标准从2011年的256元/月提高到341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2011年的每人1416元/年提高到现在的1872元/年。

“前年冬天,我用牛羊肉票买了5公斤肉回家,和女儿高高兴兴包了顿饺子,放了很多肉,好好解了馋。”田洪福说。

从今年1月1日开始,田洪福每个月的低保金从341元提高到了360元。“我现在年纪大了,每月除了低保金外,还有特殊人群分类施保金65元,逢年过节还有300元的节日慰问等,这些钱对我们家的帮助太大了。如果没有政府的帮助,女儿早就没办法上学了。”田洪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