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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接孩子放学违法”不应一刀切


来源:华商晨报

这主要是因为对于很多孩子父母都是上班族的家庭来说,孩子的上下学时间和父母的上下班时间并不会那么一致,很多父母根本无法亲自去接送孩子上下学。如果家里有老人的,可以由老人来接送,如果家里没有老人的,就只能花钱委托一些社会性的托管机构来接孩子放学。但这些社会托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又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孩子监护人。 

原标题:“家长不接孩子放学违法”不应一刀切

四年级以下的小学生上下学没人接送就涉嫌违法?25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递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部分条款颇受关注,被部分家长和社会人士认为操作难度太高。(11月26日《广州日报》)

对于小学低年级的孩子来说,如果没有家长的接送,上下学路上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从这个角度来说,深圳市在最新修订的《条例》中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小学四年级以下学生的上下学交接制度”“学生监护人应当做好学生上下学的交接”,其初衷和目的无疑是好的。 

但是另一方面,不管是学校应该建立学生的上下学交接制度,还是学生监护人应该做好学生上下学的交接,都应该是属于校规的内容,把其上升到地方法律条例的高度,可能在实践中很难具备可操作性。接送孩子上下学,看似是个没啥技术含量的活,但实际上对很多家庭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主要是因为对于很多孩子父母都是上班族的家庭来说,孩子的上下学时间和父母的上下班时间并不会那么一致,很多父母根本无法亲自去接送孩子上下学。如果家里有老人的,可以由老人来接送,如果家里没有老人的,就只能花钱委托一些社会性的托管机构来接孩子放学。但这些社会托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又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孩子监护人。 

所以说,如果《条例》真的这么实施的话,势必会造成很多孩子的父母违法,那么对于违法的父母,又该如何处罚呢?教育,罚款,还是拘留?不管哪种惩罚,都不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如果不惩罚,那么《条例》的规定又流于形式。面对社会上的质疑之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回应称,该交接制度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学校方面也表示很有必要。问题是,对于那些本来就有人接送孩子的家庭来说,《条例》对他们根本没有影响,当然会投赞成票。而对于学校来说,《条例》的规定等于是减轻了学校的责任,学校自然也是支持的。但那些没有条件接送孩子的家庭,又该如何应对《条例》的规定,做到不违法呢?

统计显示,目前学校一二年级的学生可以做到百分百有接送,三四年级这个比例下降到90%左右,五六年级是80%左右。所以规定不妨灵活一些,引导和督促孩子的监护人,对低年级的孩子有条件接送的尽量接送,对高年级的孩子,可以适当锻炼一下他们独自上下学的能力,或者是委托社会托管机构来接送孩子。

标签:孩子 家长 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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