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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性平法”三读通过 陪产假及产检假增为5天


来源: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1月2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今日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案,为体恤小家庭生育与陪产问题,新“法”修正产检假与陪产假天数。女性每年新增5天全薪产检假、3天半薪生理假,男性的全薪陪产假也从3天拉长到5天。修“法”也放宽育婴假规定,原本必须任满1年才可以请假,现在任满半年就可以请假。

原标题:台湾“性平法”三读通过 陪产假及产检假增为5天

华夏经纬网 2014-11-21 13:37:54

华夏经纬网11月2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今日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案,为体恤小家庭生育与陪产问题,新“法”修正产检假与陪产假天数。女性每年新增5天全薪产检假、3天半薪生理假,男性的全薪陪产假也从3天拉长到5天。修“法”也放宽育婴假规定,原本必须任满1年才可以请假,现在任满半年就可以请假。

据报道,提案修“法”的国民党“立委”王育敏表示,由于人口结构改变,少子化问题加剧,核心家庭已经成为台湾主流的家庭型态。在家庭照顾人力有限的情况下,父亲是分担育儿责任不可或缺的角色。王育敏指出,新加坡、比利时、瑞典等先进国家,都提供劳工7天以上的有薪陪产假;反观中国台湾地区,若仅维持3天的陪产假,或是增加陪产假天数却不给薪,带给育儿家庭的实质帮助恐怕很有限。

王育敏认为,陪产假放宽之后,预计岛内每年会有17.4万名劳工受惠。准爸爸们能放比较多天的陪产假,对于产妇与婴儿照顾,自然是一大福音;将有薪陪产假延长至5天,若搭配周休二日,产妇的配偶最多可连放9天陪产假。

再者,台湾地区的生育率持续低迷,打造友善收养的环境更形重要。王育敏表示,在法院认可收养之前,收养人与儿童往往会先行共同生活一段期间,彼此建立良好的依附关系。然而,收养人在试养期虽有照顾儿童的事实,目前却无法申请育婴假。“性平法”第16条修正通过后,收养未满3岁儿童的受雇者,未来可比照育有亲生子女的劳工,在试行收养阶段即可向雇主申请育婴留职停薪。

台“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的“性平法”第15条第5项修正条文,“受雇者于其配偶分娩时,雇主应给予陪产假5日”;同“法”第16条第3项修正条文,“依‘家事事件法’、‘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与收养儿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雇者,其共同生活期间得依第一项规定申请育婴留职停薪”。

标签:育儿 爸爸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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