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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1月13日电 据阿拉善盟纪检监察网发布的消息,阿拉善盟纪委监察局近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六起案件和查处的六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

原标题:阿拉善盟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1月13日电 据阿拉善盟纪检监察网发布的消息,阿拉善盟纪委监察局近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六起案件和查处的六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

通报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盟配套规定案件如下:

1、2014年6月26日-30日,阿拉善盟司法局机关党总支书记、副局长许炜组织盟司法局及其他人员24人,以庆“七一”到延安、大寨搞实地革命圣地传统党建教育活动为名,绕道到壶口瀑布、王家大院、平遥古城等风景旅游区变相旅游。阿拉善盟纪委监察局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盟司法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许炜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盟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革命进行诫勉谈话;对阿盟司法局党总支组织机关及相关人员变相公费旅游违纪问题在全盟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收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2480.00元。

2、2014年7月4日-6日,阿左旗房管局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宝俊带队组织本单位13名党员,以庆“七一”党建活动为由,同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赴六盘山、野荷谷、崆峒山景区游玩,花费公款11050.00元。阿左旗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组织并参与公款旅游的阿左旗房管局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宝俊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审批同意但未参与活动的阿左旗房管局局长王建军进行诫勉谈话;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3、额济纳旗卫生局原副局长刘学民在2012年度至2013年2月任额济纳旗疾控中心主任期间,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借跑项目、跑资金之名多次用公款请客送礼,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在业务往来中接受对方礼金。额济纳旗纪委给予刘学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按程序免去其行政职务,对个人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2014年1月,刘学民被免去额济纳旗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4、2014年春节前,阿左旗林业局超格图呼热林工站职工王新军、翁永红二人一起给站长李学军拜年,李学军收受了两人送的五粮神2箱、硬中华烟2条、兰州烟1条等节礼(价值约3000元)。阿左旗林业局给予超格图呼热林工站站长李学军行政警告处分、没收违反规定收受的礼品;对送礼职工翁永红、王新军进行诫勉谈话;对以上违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5、2013年7月6日(星期六),阿左旗城市管理局专职司机陈曙光私自动用本单位公务用车,并换用一幅注销车辆牌照,醉酒驾车造成一死三伤的交通事故,驾车逃逸后投案自首。阿左旗纪委对阿左旗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进行全旗通报批评;对局长张永仁、分管副局长马建忠、办公室主任奇志峰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责令以上三人向旗委、政府、纪委做出深刻书面检查。2013年10月,经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决,陈曙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阿左旗城市管理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陈曙光予以开除公职。

6、2013年6月22日,阿拉善右旗曼德拉苏木中心卫生院院长段巴雅尔之子(已故)未经允许,私自驾驶该苏木卫生院巡回医疗服务车外出游玩,酒后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造成本人死亡,乘车人乌某某、赛某某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阿右旗监察局给予段巴雅尔行政记过处分,并由本人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查处的六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 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监管和使用中的问题

1.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查汉鄂木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吴海宝虚报、冒领草原补偿款问题。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查汉鄂木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吴海宝在担任该嘎查党支部书记期间,以虚报、冒领手段套取草原补偿款12.19万元(予以没收);未召开嘎查两委会议,未经嘎查牧民同意,私自挪用草原补偿款15.70万元,用于该嘎查队部工程建设、购买办公用品及厨房用品等支出;将某矿业交给嘎查集体的管理费1.40万元和某砖厂交给嘎查集体的草原补偿款2.00万元,在没有入嘎查集体帐户的情况下,直接用于嘎查日常开支(予以没收)。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决定,给予吴海宝开除党籍处分,没收违纪所得15.59万元。

2. 阿右旗阿朝苏木查干通格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嘎查长张永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阿右旗阿朝苏木查干通格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嘎查长张永成,自2008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以为农牧民办理相关退牧还草政策待遇为由,违规收受农牧民好处费25.39万元;购买假发票虚开报账1.00万元;虚报冒领并挪用救灾资金1.01万元;贪占嘎查新建搬迁房屋的住宅门和檩条款合计0.15万元。阿右旗纪委决定,给予张永成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相应职务;追缴违纪资金上交财政专户;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阿右旗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永成有期徒刑六年。

二、 公路“三乱”问题

3. 阿盟运管处宗别立运管局副局长布和违规执法问题。2014年3月13日,由宗别立运管局副局长布和带队,与稽查队员甘世成、余文一行三人,在乌达—巴彦浩特公路巴音呼都格收费站路口违法违规临时设站设点、违法违规上路执法拦截车辆、执法人员单独执法、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引起当事人强烈不满。阿盟运管处决定,给予宗别立运管局副局长布和行政记过处分,对宗别立运管局局长刘力民进行诫勉谈话,将稽查队员甘世成、余文调离原岗位。

4.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乌兰毛道嘎查组织农牧民在便道上收费问题。2013年4月30日至9月9日,乌斯太镇乌兰毛道嘎查党支部书记唐国强、嘎查长阿迪雅组织农牧民在蒙宁边界处新牛三麻段收费站附近的便道上向过往的车辆收取过路费,合计81.96万元。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决定,给予唐国强、阿迪雅党内警告处分,没收全部违规资金。

三、 违规发放低收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补贴款问题

5. 阿左旗吉兰泰镇重复发放低收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补贴问题。阿左旗吉兰泰镇哈图陶勒盖、呼和陶勒盖2个嘎查、共51户重复发放2013年低收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补贴款3.06万元。阿左旗吉兰泰镇党委决定,给予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布仁达来党内警告处分、免去主任职务,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在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查;对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娜仁高娃进行诫勉谈话,并在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查;重复发放的3.06万元补贴款予以收回。

6. 阿左旗巴润别立镇铁木日乌德嘎查违规发放低收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补贴款问题。阿左旗巴润别立镇铁木日乌德嘎查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对应发放给低收入农牧民的冬季取暖用煤补贴款,按户平均发放给了全嘎查的所有农牧民。巴润别立镇党委决定,给予铁木日乌德嘎查党支部书记王学义、嘎查主任王永泽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款通过召开嘎查村民大会重新进行了发放。

标签:党支部 党建 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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